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1-006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
目”对应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以借款形式出借给春雪养殖,并存放于以春
雪养殖名义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79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11.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4,888.8679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11.132075万元。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
10月2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8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本次借款基本情况
根据《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
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年宰杀5000万只肉鸡智慧
1 春雪食品集团股 31,990.16 16,000.000000
工厂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鸡肉调理品智
2 春雪食品集团股 24,630.00 20,000.000000
慧工厂建设项目
份有限公司
3 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 莱阳春雪养殖有 6,180.00 4,000.000000
限公司
营销网络及品牌建设推广 春雪食品集团股
4 7,534.59 2,111.132075
项目 份有限公司
春雪食品集团股
5 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设项目 4,727.00 2,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春雪食品集团股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85,061.75 54,111.132075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肉鸡养殖示范场建设项目”的
实施主体,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
资金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向春雪养殖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期限
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
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
署相关合同。
三、借款人基本情况
名称: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2MA3C2EBX2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富山东路08号
法定代表人:李磊
注册资本:人民币五千万元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种鸡、商品鸡的饲养;肉雏鸡孵化销售;养鸡技术咨询服务;
粮食收购;配合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
种畜禽)的生产销售;疫苗、兽药制剂的零售;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
资源化利用;微生物菌肥发酵原料生产销售;秸秆碎粒发酵生物降解产品生产
销售;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微生物菌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
学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财务指标(万元)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6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资产总额 30,776.31 29,624.16
负债总额 17,183.91 17,675.35
净资产 13,592.40 11,948.81
营业收入 67,505.51 91,295.62
净利润 3,143.59 949.33
四、本次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春雪养殖提供借款,是基于募投项目
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
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春雪养殖是公司
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
风险可控。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是基
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
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二)监事会意见
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000万元向春雪养殖提供无息借款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此额
度范围内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资金拆借、签署相关合同。是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
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且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所述,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