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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雪食品: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2-04-29  

                        契约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雪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雪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有关规定,对春雪食品及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公
         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 52,237 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采
         购业务担保 1,500 万元已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担保事项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
         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
         合同签署金额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公司类型    业务类型    担保金额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     莱阳春雪养殖有限
          1                                                 全资子公司   银行融资     7,000.00
                        限公司                 公司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     莱阳春雪养殖有限
          2                                                 全资子公司   采购业务     1,500.00
                        限公司                 公司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     烟台太元食品有限
          3                                                 全资子公司   银行融资     6,000.00
                        限公司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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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资子公司小计                                      14,500.00
                  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
          4                                                         本公司        银行融资     16,137.00
                          司                    有限公司
                  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
          5                                                         本公司        银行融资     21,600.00
                          司                    有限公司
                                             本公司小计                                        37,737.00
                                                合计                                           52,237.00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

              法定代表人:郑维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禽类收购、屠宰、分割、加工、冷
         藏及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及互联网销售;速冻食品、肉制
         品、蛋制品、罐头、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食品的研究与开发;包装装潢印刷;
         食品用包装容器、纸箱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
         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本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12.3   2020.12.3   2021.12.3     2020.12.3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            1           1             1
          124,807.1   72,623.93   94,061.06     35,627.81   157,798.0   158,818.0    4,322.1    14,057.0
              9                                                7              4         2             6

              (二)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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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富山东路 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磊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种鸡、商品鸡的饲养;肉雏鸡孵化销售;养鸡技术咨询服务;粮
         食收购;配合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
         禽)的生产销售;疫苗、兽药制剂的零售;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
         利用;微生物菌肥发酵原料生产销售;秸秆碎粒发酵生物降解产品生产销售;有
         机肥、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微生物菌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12.31   2020.12.31      2021.12.31   2020.12.31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29,451.42       29,624.16    13,014.42       11,948.81   130,955.04   91,295.62   2,565.61      949.33

             (三)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07 月 03 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黄海三路 6 号

             法定代表人:陈飞

             注册资本:5,500 万元

             经营范围:速冻食品、肉制品、罐头的生产销售;生肉制品的冷冻、冷藏;
         进出口业务;调理食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
         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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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1.12.3   2020.12.3   2021.12.3   2020.12.3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1           1           1           1
                                                          49,838.0   46,745.7   2,626.9   4,322.2
          26,949.67   21,057.13   11,197.35   10,770.38
                                                          8          2          6         7

             三、担保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限额,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其协议的具体内容和担
         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
         构、降低财务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
         提高未来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决策
         效率,有利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降低公司综合资金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地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确保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会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以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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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春雪食品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事项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己审议
         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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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如华                        文光侠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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