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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2-04-29  

                        证券代码:605567        证券简称:春雪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2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4 月 27 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郑维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董事会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财务报
表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同意公司编制的本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相
关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春雪食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本年度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
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00 万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5.35%。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
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或
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
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
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购买机构不限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及金融衍生品以降
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
用。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
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 7.2 万元(税前)/年/人确定。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
薪酬。公司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022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 7.2 万元(税前)/年/人确定。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再
单独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
薪酬。公司董事长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实施问答,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步披露的相
关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请
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
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利于完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
成本,支持各子公司持续发展,满足其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需求,提高未来经济
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且运行有效,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及运行情况。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 2,500 万元,全
资子公司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向股东分配利润 2,200 万元。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春雪食品 2021 年环境、
社会、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
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
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
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光大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