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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5-1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pringsnow Food Group Co., Ltd.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0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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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三: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四: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2
议案五: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3
议案六: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4
议案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5
议案八: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6
议案九: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8
议案十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 34
议案十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35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 38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 43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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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春雪
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
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会议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不邀请媒体参加。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任何人进入会场。
3、公司董事会和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
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4、本次会议有关程序及会务方面的事宜由证券部具体负责。
二、会议表决方式
1、出席此次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在大会主持人安排下对决议事项进行
表决。
4、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赞成、反对或弃权。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
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本次股东大会设监票人、计票人共计 3 名,由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监事代表组成,对
投票、计票进行监督。
三、会议注意事项
1、股东发言前应向证券部登记,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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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证券部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
或提出问题,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五分钟。进行股东大会表决时,股东不得进行大会发
言。
2、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且简明扼要。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3、大会召开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
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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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 14:30
(二)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1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二)宣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选举监票、计票人员;
(四)本次会议审议如下议题,并听取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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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逐项对议案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九)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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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现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2021 年,是春雪食品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一年。公司启动多年的转型升级战略
取得丰硕成果,企业规模、产业链结构、核心竞争力都有脱胎换骨的变化,供给侧改革、高
质量发展有了阶段性丰收,各项主要经营指标都有持续性增长,特别是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
全体员工的努力下,2021 年 10 月 13 日,春雪食品正式在 A 股主板上市,成功步入资本市
场,开辟了企业持续发展的新纪元。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科学审慎决
策、规范行使职权,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与治理水平。
       一、2021 年度主要经营指标
       报告期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 2,033,360,493.79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9.15%;完成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581,368.15 元,同比下降 61.88%,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非后净利润 49,532,190.93 元,同比下降 51.75%。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1,595,325,899.94 元,较期初增长 45.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90,390,339.94 元,较期初增长 121.31%。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继续加强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进一步加强制度
建设,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梳理、修订、完善管理体系和业务经营体系,保障公
司持续规范运作。公司本年度对公司章程进行了相关修订,现已形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有效运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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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1 年,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要求,共召开 7 次董事
会会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的决策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
                                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第一届董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1     事会第八   2021-02-27
                                4、审议通过《关于饲料厂产能提升改造方案的议案》
         次会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第一届董
                                1、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年
  2     事会第九   2021-03-19
                                财务报告的议案》
         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                4、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3     事会第十   2021-05-25   5、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
         次会议                 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
                                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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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一届董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
  4      事会第十   2021-09-28
                                 方监管协议》
         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
  5      事会第十   2021-10-25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第一届董                的议案》
  6      事会第十   2021-10-27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三次会议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订<
                                 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一届董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7      事会第十   2021-12-06   案》
         四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三)组织实施募投项目
      为配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按照既定计划和募集资金用途,有序进行募投
项目的建设,截止 2021 年末,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71,239,505.66 元,年宰杀 5000 万只肉鸡
智慧工厂计划于 2022 年 8 月份进行试投产。
      三、董事会组织召开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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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及现场加网络的会议
召开方式,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贯彻先审议后实施的决策原则,
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
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通过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
        2021 年第                用的<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
   1    一次临时    2021-03-15   案》
        股东大会                 3、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饲料厂产能提升改造方案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的议案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0 年度
   2                2021-06-16   5、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
                                 6、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
        2021 年第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二次临时    2021-12-22
                                 2、审议通过《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东大会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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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履行
了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专门委员会在内部控制有效性、发展战略
的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方面进行了讨论,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
用,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提高了重大决策的质量。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1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
独立董事的作用。
    六、2022 年工作展望
    2022 年是公司上市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努力,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实现高质量的快速发展,紧紧围绕“增长与
突破”课题,同心同德,全力以赴,确保超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不负广大员工、投资者和
社会各界对公司的期望。公司将充分利用多年积累的技术储备、人才储备、行业经验及品牌
优势,抓住发展机遇,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创新能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品牌影响力,旨
在成为客户价值提升中的核心合作伙伴,作为产业升级的推动者,最终实现股东价值的最大
化,成为业绩优良的国家级行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依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近几年经营计划为:确立和奠定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优
化业务组合,加大产品和技术创新力度,组建优秀的人才队伍,并在合适时机,通过资本市
场运作,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具体规划如下:
    1、产能扩充计划
    公司目前生产能力为年产饲料 36 万吨、年宰杀商品肉鸡 5,400 万只、肉鸡系列产品
18 万吨,目前公司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维持高位,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为充分发挥品牌价
值并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扩充产能,用现代企业要素替代传统企业要素,提高市场
占有率。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建年宰杀 5,000 万只的智慧宰杀工厂项目、年产 4
万吨鸡肉调理品智慧工厂项目、批次饲养规模 80 万只智慧肉鸡养殖示范基地项目,同时配
套发展养殖示范基地,总存栏规模达到 1,700 万只/批次。保障出栏的毛鸡达到 1 亿只以
上。此外,公司未来拟进一步提升产能,择机利用投资新建、收购兼并手段实现异地产能扩
张,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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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技术开发与创新计划
    (1)加大科研投入,强化一体化产业链优势。公司业务环节现已覆盖饲料生产、商品代
肉鸡养殖与屠宰、鸡肉产品加工等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公司将充分发挥一体化产业链的优
越性,推行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充分利用肉鸡屠宰和调理品加工设备的先进性优势,
强化调理品研产销协同,发挥调理品产销在产业链中的引领作用,有效减少市场波动的不利
影响,使整个生产流程可控,并由此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食品安全的
稳定性。
    (2)强化并进一步发展公司的核心技术。技术创新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进一步
发展完善现有核心技术:自动化调理品生产技术、调理品研发技术、屠宰加工及冰鲜保质技
术、原料预处理技术、饲料研发、肉鸡科学养殖技术,加大新产品研发技术的投入,提高企
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的抗风险能力。使公司在前沿技术领域持续保持优势, 并不断将优势
技术转化为提高生产运营能力的利器。
    (3)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公司将进一步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持续发展
提供人才保障,发挥智能资本的作用,实现财务资本和智能资本的协同发展。未来将持续完
善内部培训体系,加大培训投入力度,通过“内训”与“外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各层级
管理和技术人员素质;加大外部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引进企业管理、科研技术、市场营销
等专业化人才,改善和优化内部人员素质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和完善后备人
才选拔和培养体系,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继续完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
体系,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有效的价值评价进行价值分配,鼓励先进,驱动后进,激发人
均效能的提升。同时,将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满足新时代员工多
元化的心理需求和愿望。
    3、强化品牌战略
    公司始终坚持打造行业领军品牌,坚持内销产品与出口产品同生产线、同标准、同品质
的生产策略,以高品质的产品赢得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与依赖,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和
改进品牌经营战略,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春雪”、“上鲜”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认
知度,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使“春雪”、“上鲜”品牌不仅成为国内知名
品牌,并逐步成为国际知名品牌。
    4、强化营销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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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生产规模以及品牌影响力的扩大,公司将加大国内消费端零售市场及海外渠道的多
元化渠道建设:确保现有的客户与销售网络供货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发展大中型连锁超
市、便利店、中餐、西式、日式连锁快餐、海外出口等渠道,扩大市场覆盖面,提高 C 端产
品市场份额,使更多的消费者能方便享用到高品质的鸡肉产品。为配合销售规模的扩大,公
司将加大投入,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建设。
    5、融资计划
    公司将重点运用好募集资金,建设好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此外,公司将根据经营需
要,适当增加长期借款的比例,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在实施以上经营计划的同时,公司将以规范运作、科学管理、优良业绩、丰厚回报树立
投资者信心,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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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
律、规则,在股东和董事会支持下,在公司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充分行使《公司法》、
《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利,对公司经营、财务等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对董事、高管人员执
行职务行为进行有效监督,为公司的稳健经营,规范运作,风险控制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
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 2021 年度内按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对
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
    (一)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审议《2021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2、审议《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3、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
项》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审议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
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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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四)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日常监管情况
    2021 年度,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
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其程序合法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运作,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了
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
开拓进取。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下步打算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
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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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1 年度,在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管理
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经营目标和计划,现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编制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21 年财务审计工作已经完成,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
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2021 年度总体经营概况
    报告期公司全年完成营业收入 2,033,360,493.79 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9.15%;完成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581,368.15 元,同比下降 61.88%,完成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非后净利润 49,532,190.93 元,同比下降 51.75%。
三、财务数据和指标概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本年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
 营业收入(元)             2,033,360,493.79         1,862,971,958.64              9.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6,581,368.15          148,435,698.14           -61.88
 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9,532,190.93          102,662,045.95           -51.75
 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1,285,899.94          192,919,841.30           -47.50
 金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99           -64.6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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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每股收益(元/
                                        0.35                      0.99                -64.65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0                      0.68                -55.8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 25.62 个百分
                                        8.62                     34.24
益率(%)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减少 16.13 个百分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7.55                     23.68
                                                                                        点
产收益率(%)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90,390,339.94          492,697,651.04                  121.31
东的净资产(元)

资产总额(元)              1,595,325,899.94       1,093,673,847.16                    45.87



(二)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441,910,432.17    547,454,397.83       571,563,096.89     472,432,566.90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    26,538,830.58     11,391,034.09        30,298,739.58     -11,647,236.1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24,953,855.08     10,067,814.56        29,385,229.24     -14,874,707.95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60,630,297.99     81,658,577.51        44,834,122.87        35,423,497.55
现金流量净额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710.41                   48,947,398.2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
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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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
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4,079,917.88               5,921,350.39
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
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的资金占用费                   2,908,578.76               3,040,199.5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97,454.17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
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
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
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
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
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
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
                               263,041.32                   241,064.81
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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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1,393,733.35                      -313,654.07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12,258.67                    12,062,706.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7,049,177.22                    45,773,652.19

四、财务报表数据发生重大变动的说明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                    474,447,159.45             136,006,347.34               248.84
应收账款                     78,777,989.92              83,282,927.59                -5.41
预付款项                        11,240,757.09            6,802,273.42                65.25
其他应收款                      37,275,498.98           48,066,691.99               -22.45
存货                        286,031,046.63             255,577,545.37                11.92

其他流动资产                    8,578,493.22             6,192,079.28                38.54

固定资产                    424,361,725.08             417,254,235.43                 1.70
在建工程                    168,494,454.40              74,743,174.36               125.43
使用权资产                      1,365,809.47             1,426,055.95                -4.22
无形资产                        33,208,092.01           34,095,250.33                -2.60
长期待摊费用                    28,963,891.90           27,649,302.86                 4.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032,225.96             2,162,450.42               178.95
其他非流动资产                  36,548,755.83                 415,512.82          8,696.06
短期借款                    184,221,500.11             259,303,513.89               -28.96
应付票据                        36,533,681.00           34,400,000.00                 6.20
应付账款                    171,827,031.28             154,961,390.33                10.88
预收款项                        1,193,745.59                  159,901.35            646.55
合同负债                        12,645,997.64           16,478,942.10               -23.26
应付职工薪酬                    17,996,069.12           36,246,117.74               -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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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费                        5,552,253.72           7,901,278.29             -29.73
其他应付款                      50,355,702.08         37,432,350.43              34.5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0.00          35,046,180.56            -1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307,677.59             330,404.14              -6.88
租赁负债                        1,157,958.66           1,102,696.39               5.01
递延收益                        7,054,288.42           6,291,309.68              12.1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089,654.79         11,322,111.22              42.11

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预付账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报告期末预付原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金额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年宰杀 5000 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项目投入建设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工程及设备类预付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期末预收尚未订立合同的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两个月本期末为一个月所致;
其他应付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期末暂收款项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本期长期借款偿还完毕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是固定资产折旧影响的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2,033,360,493.79            1,862,971,958.64              9.15
营业成本                1,852,491,993.76            1,615,746,639.89             14.65
销售费用                   50,670,138.49               45,666,982.32             10.96
管理费用                   41,905,171.81               48,916,371.51            -14.33
财务费用                   12,786,711.12               19,087,002.80            -33.01
研发费用                    3,779,623.45                 3,742,878.66             0.98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募集资金中补流资金营运资金净现金流增加,银行融资金额
减少影响利息费用降低,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导致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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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 动 比 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285,899.94       192,919,841.30        -47.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729,498.44        不适用
                                  183,012,99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8,874,243.89       -57,657,484.29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
是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年宰杀 5000 万只肉鸡智慧工厂建设
项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首发上市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特此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
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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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结合公司各业务板块 2021 年度的经营业绩,继续坚持稳健经营、
增收节支、提质增效的方针,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
公司分析研究,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如下:
    1、收入目标:计划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 亿元;
    2、利润目标:计划 2022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00 万元。
    3、经营目标:全年计划产销调理品 6.8 万吨(其中出口 1.6 万吨、内销 5.2 万吨),同比
增长 25%;委托养殖放养 7400 万只,同比增长 23%;供应饲料 29 万吨,同比增长 20% 。
    本预算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
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如外部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影响上述目标,公司可以
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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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
求,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将文件《春雪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与《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以上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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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春雪食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6,030,065.31 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 2021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20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
现金分红比例为 35.35%。
    如在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
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在批准上述议案的前提
下,授权董事长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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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等授信下的贷款可采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自有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担保、保证等方式。
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办理商业(银行)
承兑汇票贴现、出口保理、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固定资产借款等。授信形式、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情况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的
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
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
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准备、材料的报送、上述授信等事宜项下的
全部法律文件的签署等相关事项),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
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由此产
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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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和规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春雪食
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制
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确认公司监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 2021 年度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
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公司监事 2022 年度在公司经营层面任职,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
酬,不以监事身份领取薪酬,亦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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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和规范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春雪食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则、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参考同行业企业董事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量,拟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及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确认董事 2021 年度薪酬: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
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 2021 年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津贴按 7.2 万元(税前)/年/人确定。
    (二)确认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薪酬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
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 2022 年度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其他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津贴按 7.2 万元(税前)/年/人确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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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春雪养殖”)、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元食品”)拟在确定额度
内通过相互提供担保,降低财务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要,详情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52,237.00 万元(包含 2022 年 3 月 2 日《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披露的公司对春雪养殖的采购业务担保 1,500 万元,公告编号
2022-008)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2、担保额度分配及业务内容: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序号       全资子公司名称    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业务内容

                                                       银行融资业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招商银
 1          春雪养殖          7,000.00
                                                       行、青岛银行等银行)

 2          春雪养殖          1,500.00                 采购业务担保

                                                       银行业务融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青岛农
 3          太元食品          6,000.00
                                                       商银行等银行)

 合计                         14,500.00

(2)全资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序号       全资子公司名称    预计担保额度(万元)     业务内容

 1          春雪养殖          16,137.00                银行融资业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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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银行、日照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

                                                    银行融资业务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兴业银

2           太元食品      21,600.00                 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日照银行等银

                                                    行)

合计                      37,737.00

3、担保方式:以保证、抵押等方式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4、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股东大会拟授权董事
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预计总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维新

     成立时间               2012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莱阳市富山路 382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莱阳市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销售;禽类收购、屠宰、分割、加工、
                         冷藏及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及互联网销售;
     主营业务            速冻食品、肉制品、蛋制品、罐头、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食品
                         的研究与开发;包装装潢印刷;食品用包装容器、纸箱制造;货
                         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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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              本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124,807.19                 72,623.93

    总负债                                          30,746.13                 36,996.1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400.00                 17,400.00

    流动负债总额                                    29,610.88                 36,381.01

    净资产                                          94,061.06                 35,627.81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7,798.07                158,818.04

    净利润                                           4,322.12                 14,057.06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

2、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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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                2015 年 12 月 08 日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富山东路 08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莱阳市

                             种鸡、商品鸡的饲养;肉雏鸡孵化销售;养鸡技术咨询服务;
                         粮食收购;配合饲料(畜禽、幼畜禽、种畜禽)、浓缩饲料(畜禽、
                         幼畜禽、种畜禽)的生产销售;疫苗、兽药制剂的零售;畜禽养殖
    主营业务             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微生物菌肥发酵原料生产销售;
                         秸秆碎粒发酵生物降解产品生产销售;有机肥、生物有机肥、复合
                         微生物肥、微生物菌剂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9,451.42                29,624.16

    总负债                                            16,436.99                17,675.3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6,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787.41                17,201.31

    净资产                                            13,014.42                11,948.81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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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                                           130,955.04                 91,295.62

   净利润                                               2,565.61                     949.33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烟台太元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陈飞

   成立时间                 2013 年 07 月 03 日

   注册资本                 5,500 万元

   注册地址                 山东省莱阳市黄海三路 6 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莱阳市

                            速冻食品、肉制品、罐头的生产销售;生肉制品的冷冻、冷藏;
                        进出口业务;调理食品的研发;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
   主营业务             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
                        配方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26,949.67                  21,0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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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15,752.32                     10,286.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000.00                      6,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15,134.07                      9,614.55

净资产                                             11,197.35                     10,770.38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项目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838.08                     46,745.72

净利润                                              2,626.96                      4,322.27

    被担保人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3%。截至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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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 年度投资计划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3154.78 万元,实施如下项目:
    1、计划投资人民币 1754.78 万元,对第二加工厂改造,更新部分设备设施,提高生产效
率。(详见第二加工厂改造计划)
    2、计划投资人民币 400 万元,调理品厂北车间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3、计划投资人民币 1000 万元(莱阳春雪养殖有限公司),采用补贴形式,新增委托养殖
存栏规模 233 万只,至年末委托养殖批次饲养量达到 1300 万只,满足 2023 年度宰杀量需求。
    上述投资总额仅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可能会发生的最高限额。在不超出以上年度投资
计划总额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执行该投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
体的投资方式、项目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协议签署等。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
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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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具体信息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
控制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相关工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拟续聘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
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64 人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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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叶善武,2002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0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徐从礼,2002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20 年 5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 年 6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 年 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 1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 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 年 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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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
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
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上期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书并且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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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关注公司整体
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会议,在会议议案的各项讨论决策中,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
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及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两次未亲   东大会
                                      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议
  李在军        7          7          4               0        0          否        3
    2021 年,我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均投出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票。对
相关议案中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已经我签字确认,并交由公司妥善保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关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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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严
格按照公司《2020 年度经营管理办法》执行,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制定。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三)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
项》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拟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事
项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
需要,提高审批效率。公司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并不等于公司实
际贷款额度及担保金额,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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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及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事项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并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议
案。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
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原、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
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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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 12,284.05531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3、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我审议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对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我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并出具认可意见书,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审议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上,我们了解到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同时考虑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我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并出具认可意见
书,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在 2530 万元(含)以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莱阳禾嘉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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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春雪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该
等交易关联方支付的货款发生坏帐损失的风险较小。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能
够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所预
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依照公司相关规则,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的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上市后,经审计委员会负责人
召集,我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参加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对聘任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相关工作
       2021 年度,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我还对公司年内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
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进行关注,通过听取汇报、考察了解等方式充分掌握情况,并提供
相关专项指导意见。
       五、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
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题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推动优化公司治
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2 年,将继续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
己任,关注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关注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
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
       特此报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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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关注公司整体
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会议,在会议议案的各项讨论决策中,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
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及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两次未亲   东大会
                                      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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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宝维        7          7          4               0        0          否        3
    2021 年,我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均投出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票。对
相关议案中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已经我签字确认,并交由公司妥善保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关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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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严
格按照公司《2020 年度经营管理办法》执行,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制定。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三)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
项》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拟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事
项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
需要,提高审批效率。公司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并不等于公司实
际贷款额度及担保金额,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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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及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事项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并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议
案。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
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原、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
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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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 12,284.05531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3、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我审议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对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我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并出具认可意见书,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审议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上,我们了解到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同时考虑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我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并出具认可意见
书,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在 2530 万元(含)以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莱阳禾嘉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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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春雪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该
等交易关联方支付的货款发生坏帐损失的风险较小。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能
够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所预
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相关工作
    2021 年度,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我还对公司年内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
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进行关注,通过听取汇报、考察了解等方式充分掌握情况,并提供
相关专项指导意见。
    四、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
司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题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
推动优化公司治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
    2022 年,将继续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为己任,关注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关注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情况,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水
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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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年度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关注公司整体
利益,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能够以审慎负责、积极认真的态度出席各次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
会会议,在会议议案的各项讨论决策中,能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经验及特长,对所讨论的事
项提供了独立的判断及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董事会次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姓名        数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两次未亲   东大会
                                      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议
  杨克泉        7          7          4               0        0          否        3
    2021 年,我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均投出赞成票,无异议、反对或弃权票。对
相关议案中所发表的独立意见,已经我签字确认,并交由公司妥善保存。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关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与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交易公
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之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关于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人员薪酬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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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 2021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 2020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严
格按照公司《2020 年度经营管理办法》执行,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制定。我们同意 2020 年度公司有关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三)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
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2020 年度公司下属子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
了公司下属子公司目前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自身经营模式和下年度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符合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现状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下属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
项》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1
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拟根据各金融机构要求,为上述额度内的综合授信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
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上述授信及担保事
项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银行信贷产品及快速办理银行信贷业务的
需要,提高审批效率。公司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并不等于公司实
际贷款额度及担保金额,我们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本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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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及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发生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在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此事项涉及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和调查,,并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就公司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议
案。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
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原、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
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
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
同意公司在议案明确的使用期限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我审议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
金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公司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
策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该事项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前述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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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 12,284.055313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3、在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我审议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
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八)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对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我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并出具认可意见书,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审议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上,我们了解到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同时考虑到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我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审阅并出具认可意见
书,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我认真审阅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总额在 2530 万元(含)以内,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2022 年度的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山东春雪食品有限公司、莱阳禾嘉生物饲料有限公司、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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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春雪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莱阳市五龙鹅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该
等交易关联方支付的货款发生坏帐损失的风险较小。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能
够有效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执行所预
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工作
       依照公司相关规则,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的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上市后,我作为审计委员会负
责人,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集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对聘任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预计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形成决议。
       四、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相关工作
       2021 年度,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我还对公司年内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
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的情况进行关注,通过听取汇报、考察了解等方式充分掌握情况,并提供
相关专项指导意见。
       五、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1 年,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了良好的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
和各专门委员会的议题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各项表决权,推动优化公司治
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董事会决策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2 年,将继续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
己任,关注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关注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情况,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充分发
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作用,不断提高董事会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
       特此报告。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克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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