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雪食品: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事前认可意见书2023-04-27
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现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本次拟聘会计师
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春雪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此次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经营发展需要而发生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
将关于《向控股股东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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