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 相关汇报后,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前,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及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独立董事:冯向辉、窦玉前、王永德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