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2-051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上市募投项目“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因项目实 施条件有所变化,拟将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黑龙 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印刷二厂”)调整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印务集团”)。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444.4445 万股新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806,523.25 元。上述募集资金通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 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3003 号)。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 后用于如下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元) 24,796,047.59 精品出版项目 49,749,096.61 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40,107,890.41 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7,777,463.15 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66,376,025.49 出版大厦项目 228,806,523.25 合计 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变更情况 (一)本次变更的原因 公司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位于哈尔滨市主城区,地理条 件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将本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孙公司新 华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有利于充分发挥印务集 团的地理位置优势、管理优势和人才优势,整合优化客户资 源及业务资源,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印刷业务的综合影 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募投项目 的整体盈利能力。 (二)本次变更前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12127479418U 3、法定代表人: 黄浦江 4、注册资本:7232.403612 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通城街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1989 年 11 月 02 日 8、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印 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道路普通货物 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场 地出租;库房出租;自产废料出售;包装服务;装卸服务; 房屋租赁经营;销售;纸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10、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179,319,305.93 元 负债总额:46,269,535.03 元 净资产:133,049,770.90 元 营业收入: 83,183,369.85 元 营业利润:5,860,697.50 元 净利润: 5,909,697.50 元 11、2022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301,262,815.16 元 负债总额:48,288,900.86 元 净资产:252,973,914.30 元 营业收入:162,730,527.85 元 营业利润:6,615,776.45 元 净利润: 7,475,906.45 元 (三)本次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2052877031R 3、法定代表人: 张声辰 4、注册资本:202,396,968.18 5、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地街 106 号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 法人独资) 7、成立日期: 2012 年 9 月 14 日 8、经营范围:出版物、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以印 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准);印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 术咨询、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工艺礼品设计,产品包 装设计;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自有房屋租赁;机械 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总资产:307,411,348.62 元 负债总额:60,973,232.52 元 净资产:246,438,116.10 元 营业收入:234,920,761.22 元 营业利润:8,750,136.35 元 净利润:8,880,398.79 元 11、2022 年 9 月 30 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总资产:177,515,926.49 负债总额:40,402,651.87 净资产:137,113,274.62 营业收入:65,256,951.50 营业利润:3,822,197.63 净利润:4,514,883.63 (三)本次变更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实施内容、 实施方式和实施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由印务集团 实施“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 设,使募投项目达到预期目标。本次实施主体的变更为公司 全资子孙公司(印刷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集团), 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未实 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 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实际实施情况,将“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实 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印刷二厂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印务 集团。经审核,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履 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未实 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