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版传媒:龙版传媒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2022-12-07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已履行了必
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
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
更的事项。
二、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
的顺利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上述事项的内
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
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
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独立董事:冯向辉 窦玉前 王永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