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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版传媒: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2023-04-26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龙版传媒
 保荐代表人姓名:彭德强、陈华伟         被保荐公司代码:605577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7 月 8 日证监许可〔2021〕2348 号文批
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444,445.00 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5.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6,222,225.55 元,扣减应承
担的上市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7,415,702.3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8,806,523.25 元。截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已全部到位,
并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3003 号《验资报告》。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黑
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版传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保荐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
—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龙版传媒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如持续督导期届满存在
尚未完结事项的,则延长至相关事项全部完成)。2022 年,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
的原则,中天国富证券对龙版传媒从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治理及制度
建设、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方面进行了持续督导。

    2022 年持续督导情况如下:

    一、2022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划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龙版传媒签订保荐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3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检查等方式,对龙版传媒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龙版传媒未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4                                                发生应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违法违规事项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龙版传媒未
       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5                                                发生违法违规情况;相关当事人无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违背承诺的情况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龙版传媒及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相关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
                                                  的情况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核查了龙版传媒执行公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
 7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履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的履
       的行为规范等                               职情况,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龙版传媒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
 8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制度、规则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龙版传媒已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体系。保荐机构已督导公司严格执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行相关制度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
       重大遗漏
                                                  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已及时审阅相关文件,详见“二、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10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阅的情况”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
       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已及时审阅相关文件,详见“二、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11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阅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经核查,在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
12                                                龙版传媒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
       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
       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经核查,在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13                                                龙版传媒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
                                                  按期履行相关承诺
       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经核查,在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
14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     龙版传媒未发生相关情况。
       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
       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经核查,在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
15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版传媒未发生相关情况
       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
       公司出现《保荐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
       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
16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17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经核查,在 2022 年持续督导期间,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龙版传媒未发生相关情况
         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
         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
         他人提供担保;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
         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
         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已督导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
  18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履行
         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
                                                  要求,保荐机构出具了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保荐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天国富证券对龙版传媒持续督导期间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
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
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
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龙版传媒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龙版传媒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