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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版传媒:龙版传媒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605577 证券简称:龙版传媒   公告编号:2023-005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
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
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印
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公司获准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444.4445
万股新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806,523.25 元。上述募集资金通过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
光华审验字(2021)第 213003 号)。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
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元

           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元)

           精品出版项目                             24,796,047.59

    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49,749,096.61

 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0,107,890.41

       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47,777,463.15

           出版大厦项目                             66,376,025.49

               合计                             228,806,523.25



    二、募投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首发募集资金
52,896,137.69 元,各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拟投入募集资      累计投入金
         募集资金项目
                                        金                额

         精品出版项目               24,796,047.59                   -

  智慧教育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49,749,096.61                   -

新华书店门店经营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40,107,890.41                   -

     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47,777,463.15                   -
         出版大厦项目          66,376,025.49 52,896,137.69

             合计             228,806,523.25 52,896,137.69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以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为保证
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印刷设备升级改造项目”预计达到可
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 2024 年 12 月。上述调整不属于募集资
金用途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前述项目申请延期主要系: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审议通过并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将“印刷设备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主体由原黑龙江新华印刷二厂有限责任公司调整
为黑龙江省新华印务集团有限公司。目前,项目实施所需的
基础设施和厂房尚待改造和完善。为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董事会经谨慎分析研究,决定对该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进行相应改变,根据目前实际建设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延长项目实施周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
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
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客观
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促使项目尽快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
能够按期完成: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
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审慎核查相关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
督,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首发募投项目实施期限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
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此次延期事项的意
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
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同意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
战略规划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
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范运作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
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