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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盛能源: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8-12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证券代码:605580




                           2022 年 0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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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13

议案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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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恒
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制定 2022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
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
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围
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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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
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衢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
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
求,参会当日现场参会股东应具备进入会场前 48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
明和行程码、健康码“双绿码”,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
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
会,所有参会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 1 米并全程佩戴口罩。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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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08 月 18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龙游经济开发区兴北路 10 号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三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08 月 18 日至 2022 年 08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1、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2、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3、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4、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5、逐项宣读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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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7、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8、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9、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10、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11、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12、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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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
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落实“无废城市”信息化平台建设,全区域、
全行业、全方位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恒鑫电力”)为适应龙游经济开发区集中供热需求的快速增长,
拟投资 60,850.00 万元在龙游经济开发区新增 134 亩土地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
般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
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二)建议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
     (三)项目主要内容:
     新建年处置 10 万吨废塑料和 5 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
产线;新建 2 台 500t/d 一般固废焚烧炉和 2 台 15MW 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
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台 50t/h 燃气备用锅炉等设
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 25
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四)项目投资总额:上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 60,850.00 万元,其中自有
资金 23,000.00 万元,募集资金 142,537,027.05 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余
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其余为银行贷款。
     (五)资金来源:本次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资金、自有
资金和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再融资、非公开发行、可转债等。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分二个阶段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计划建设
期为 18 个月,二期项目在一期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废弃物实际情况择机开
始建设,计划建设期为 12 个月。
     二、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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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主体
     1、公司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余恒
     3、注册资本:5,000 万元
     4、注册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12 号
     5、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意向书双方
     甲方:浙江龙游经济开区发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三)意向书主要内容
     1、项目建设内容
     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
置项目
     2、项目用地
     本项目新增工业用地约 134 亩,土地挂牌价为 20 万元/亩。预计土地出让金
为 2,680 万元,税金为 82 万元。具体供地方案和面积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
交易系统公告为准,公司将积极参与网上竞拍。
     3、投资总额
     总投资约为 60,850.00 万元。
     4、生效条件
     本意向书为甲乙双方初步约定的相关事项,尚未签订,项目具体的实施决策、
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和建设进度以双方正式签订的投资协议书内容为准。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园区供热增长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企业用热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产能利用率预
计将于 2023 年达到饱和,公司作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热源点,必
须扩大现有产能才能顺应市场趋势,满足各类企业的用热需求,保障园区集中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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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系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受龙游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限制,公司通
过新增燃煤机组提高产能较为困难,公司拟采用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分选出来的可
燃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出来的燃烧物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全部建成
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 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
供热需求。同时,本项目投产后随着供热量的提升还将提高发电机组的负荷,从
而增加电力生产销售,充分发挥热电联产的能源梯级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
     2、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及“无废城市”建设
     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传统通过“垃圾混合收
运+填埋”的处理方式最为方便,但会带来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
此外,填埋垃圾还会持续发酵,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甲烷和二氧化碳泄露,增加碳
排放。因此,为了解决传统固废处理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及碳排放问题,我国目
前固废处理已逐步向“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的方式转变。本项目以龙游县及
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园林绿
植修剪剩余物、农林废弃物等作为燃料通过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向供
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供应蒸汽,并将所生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可
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对于发展低碳循环经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节
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有必要,也能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3、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蒸汽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的实施拓展
了公司的业务领域。本项目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燃物等一般
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其中可再生利用的 PET 废塑料瓶进一步生产成 PET 瓶片等
再生产品,废布料等可燃物输送至锅炉进行焚烧。这些 PET 瓶片等再生产品的销
售将为公司提供了一笔新的业务收入来源,有利于依托原有业务开展新业务。此
外,本项目顺应了国家绿色经济、循环发展需要,有助于龙游县加快推进“无废
城市”建设,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开展该业务恰逢其时,为公司业务的多元化
发展开拓了新路径。本项目将建设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龙游经济开发
区的辅助热源点,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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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各类固
体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为满足日益提升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
国家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并颁布多项支持性产业政策,推动废弃物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发展。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 7 部门 2019 年联合发布的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中,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
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等列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
力度。根据国家发改委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属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
发展的鼓励类项目。2020 年 9 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
原则,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
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2022
年 7 月 4 日,浙江省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
(2022-2024 年)》,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和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 力争到 2024
年,实现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98%以上”。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
处置整治力度的加大以及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应用
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
     恒鑫电力于 2006 年 9 月 26 日成立,是浙江省首家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
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浙江省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带动农
民增收。恒鑫电力主要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拥
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技术保障团队和基础建设团队,人才储备充裕。恒鑫电
力多年从事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储藏、运输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将为
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3、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项目是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废布料等一般
固废、废弃衣物和可燃家居用品、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及农林废弃物、污泥及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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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和废旧橡胶等为原料及燃料进行焚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
将增加 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 PET 废塑
料瓶、医用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等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预计年处置 10
万吨废塑料瓶、年处置 5 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产品上市后,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的同时也能有效的
解决龙游县现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矛盾问题。
     四、项目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拟
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龙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龙游县下步发
展提供助力,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有利于实现公司
在龙游园区的产业布局,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及核心
竞争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行
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公司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
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提供的产品价格降低和
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
     (二)环保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新增募投项目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
该项目实施紧密相关。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
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相关政策也会
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带来一定波动。
     (三)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
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
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
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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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
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
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且项目的一期
工程和二期工程之间存在间隔期,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0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尚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恒盛能源管理层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项目投资
协议、签订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机
构出具专业报告等)。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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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750,00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2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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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
  1      2×25MW 三期热电联产技改扩建项目        36,320.00           12,500.00
  2            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            13,925.00           13,925.00
  3          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           10,000.00
                       合计                      60,245.00           36,425.00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三期项目已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正常投产运行,鉴于三
期项目的工程质保金和部分合同尾款已大部分支付完毕,公司拟将三期项目予以
结项。
       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三期项目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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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收到的利息收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入扣除银行手续费         节余募集资金
                                                        等净额
三期项目       125,000,000.00    102,187,078.99            745,818.71        23,558,739.72

           四、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三期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2,355.87 万元,其中账户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收益 74.58 万元。
           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主要系三期项目于 2018 年 10 月开工建设,开工时间较
    早。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
    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同时,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
    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
    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
    费用。
           五、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三期项目的节余募
    集资金 2,355.8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
    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三期项目尚未支付完成工程质保金和部分合同尾款,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
    付款条件时,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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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0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
本,公司拟将三期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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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提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变
更“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恒鑫电力增资,用于投入新增的募投项目“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
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的建设。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84 号)批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8.3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9,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4,750,000.00 元(不含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4,25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
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450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集中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变更为以恒鑫
电力作为实施主体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
目”,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 142,537,027.05 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余额,
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39.13%。原项目投资总额 13,925 万元,使
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3,925 万元,已投入金额 0.00 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后,原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新项目的工程投资总金
额约 60,850.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42,537,027.05 元。本次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由公司实施建设,计划投资总额为 13,925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3,659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66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925 万元,原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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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集中供应压缩空气,保证园区内客户的压缩空气的需求。
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已于 2020 年完成项目备案及环评,并取得龙游县经济和
信息化局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和衢州市生态环
境局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衢环龙游〔2020〕51 号)。
     该项目为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 2020 年 6 月经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项目建设期为 18 个月,包括利用现有 1 台背压式
汽轮机组的基础上,建设 1 台供汽能力为 2,000Nm3/min 的汽动离心式空气压缩
机,配 2 台供汽能力为 800Nm3/min 的电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作为备用,同时规
划建设 6,000 米厂外压缩空气管网。计划总投资 13,925.00 万元,项目投资内部
收益率(税后)为 13.45%,投资回收期为 7.85 年。实施主体为恒盛能源。
     截至本 2022 年 7 月 20 日,项目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42,537,027.05 元(含利息收入)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具体金额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是在对现有燃煤背压机组进行改造
后,用汽轮机拖动空压机对外集中供应压缩空气,替代园区内现有的分散小空压
机,降低区域能耗总量。但是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背压机组
的改造会短期影响公司供汽,因此公司暂未实施建设。另一方面,在园区热负荷
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蒸汽产能预计在 2023 年达到饱和,实施新的热电联产
项目保障龙游经济开发区生产用汽显得更为迫切。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原募投项目未能按计划进度推进。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
发展态势、市场环境影响及公司实际情况,为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经过审慎研究和综合判断,决定暂缓实
施原募投项目“集中供压缩空气工程项目”,并在外部条件具备时以自有资金投
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
用处置项目”,在不增加公司煤炭消耗量的情况下满足未来几年龙游经济开发区
日益增长的用汽需求,实现节能降碳的目标。
     三、详细介绍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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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名称: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
     2、实施主体
   (1)名称: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 5,000 万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3)法定代表人:余恒
   (4)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浙江龙游工业园区北斗大道 12 号
   (5)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
     3、建设地址: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新征约 134 亩土地(具体以土地挂牌为
准)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年处置 10 万吨废塑料和 5 千吨医用可回收废
输液瓶(袋)加工利用生产线;新建 2 台 500t/d 一般固废焚烧炉和 2 台 15MW
高温超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建设环保、屋顶光伏、厂外供热管道及两
台 50t/h 燃气备用锅炉等设施,年焚烧处置废布料、废橡胶、废塑料、农林废弃
物及污泥等一般固废共 25 万吨。项目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项目建成后拆除现
有锅炉和汽轮发电机组。
     5、实施方式:公司拟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恒鑫电力进行增资,并由全资子公
司恒鑫电力实施本项目。
     (二)项目总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约 60,850.00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42,537,027.05 元,铺
底资金 500 万元,不足部分由恒鑫电力自筹解决,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的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项目                        投资估算
     1                 主辅生产工程                                52,569.00
   1.1                   建筑工程费                                17,550.00

   1.2                   设备购置费                                26,135.00
   1.3                   安装工程费                                  8,8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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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费用                                6,779.00
   2.1                        建设用地                                2,680.00
   2.2                         预备费                                   586.00

   2.3                          其他                                  3,513.00
     3                      铺底流动资金                                500.00
     4                     建设期贷款利息                             1,002.00
                       建设投资合计                                 60,850.00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满足园区供热增长需求,增强盈利能力
     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企业用热规模不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产能利用率预
计将于 2023 年达到饱和,公司作为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集中供热热源点,必
须扩大现有产能才能顺应市场趋势,满足各类企业的用热需求,保障园区集中供
热系统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受龙游县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限制,公司通过新增燃煤机组提高产能较为
困难,公司拟采用一般固体废弃物中分选出来的可燃物和生活垃圾分拣出来的燃
烧物作为燃料,进行焚烧发电供热。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
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同时,本项目投产
后随着供热量的提升还将提高发电机组的负荷,从而增加电力生产销售,充分发
挥热电联产的能源梯级利用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推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美丽中国及“无废城市”建设
     我国工业生产和居民生活中会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传统通过“垃圾混合收
运+填埋”的处理方式最为方便,但会带来严重的土壤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
此外,填埋垃圾还会持续发酵,产生大量温室气体甲烷和二氧化碳泄露,增加碳
排放。因此,为了解决传统固废处理方式带来的环境污染及碳排放问题,我国目
前固废处理已逐步向“垃圾分类+资源化+焚烧”的方式转变。
     本项目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中分拣的
可燃物等一般固体废弃物以及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农林废弃物等作为燃料通过
热电联产方式生产蒸汽和电力,向供热范围内园区工业用户供应蒸汽,并将所生
产的电力出售给国家电网。本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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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对于发展低碳循
环经济,建设“无废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十分有必要,也
能助力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
     3、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蒸汽生产和供应、电力的生产和销售,本项目的实施拓展
了公司的业务领域。本项目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可燃物等一般
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其中可再生利用的 PET 废塑料瓶进一步生产成 PET 瓶片等
再生产品,废布料等可燃物输送至锅炉进行焚烧。这些 PET 瓶片等再生产品的销
售将为公司提供了一笔新的业务收入来源,有利于依托原有业务开展新业务。
     此外,本项目顺应了国家绿色经济、循环发展需要,有助于龙游县加快推进
“无废城市”建设,在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下开展该业务恰逢其时,为公司业务的
多元化发展开拓了新路径。本项目将建设成为龙游县无废城市示范基地和浙江龙
游经济开发区的辅助热源点,为区域节能减排和减碳工作做出贡献。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对于拓展公司业务进一步提升竞争力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各类固
体废弃物产生量持续增长,为满足日益提升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需求,
国家逐步完善行业监管体系,并颁布多项支持性产业政策,推动废弃物处理和资
源化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 7 部门 2019 年联合发布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
(2019 年版)》中,将“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处置
及综合利用”等列为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加大行业发展支持力度。根据国家发改
委 2019 年 10 月 30 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该项目属
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类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鼓励类项目。
2020 年 9 月,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明
确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强化了政府及
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
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2022 年 7 月 4 日,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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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厅发布了《浙江省工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行动计划(2022-2024 年)》,推进
资源循环利用和推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力争到 2024 年,实现全省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 98%以上”。
     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整治力度的加大以及上述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
为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应用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丰富的项目运营经验
     恒鑫电力于 2006 年 9 月 26 日成立,是浙江省首家以农林废弃物为燃料的生
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浙江省生物质发电示范项目,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带动农
民增收。恒鑫电力主要从事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拥
有成熟的经营管理团队、技术保障团队和基础建设团队,人才储备充裕。恒鑫电
力多年从事农林废弃物等生物质燃料的收购、储藏、运输等方面的经验积累将为
本项目的开展提供了相应的支持。
     3、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新项目是以龙游县及衢州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中分拣的可燃物、废布料等一般
固废、废弃衣物和可燃家居用品、园林绿植修剪剩余物及农林废弃物、污泥及废
塑料和废旧橡胶等为原料及燃料进行焚烧,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公司供热能力
将增加 170.49t/h,能够满足未来几年内园区日益增长的供热需求。对 PET 废塑
料瓶、医用可回收输液瓶(袋)回收利用等综合利用处置项目,预计年处置 10
万吨废塑料瓶、年处置 5 千吨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产品上市后,将进一
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的同时也能有效的
解决龙游县现有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矛盾问题。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1、市场需求
     随着龙游经济开发区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下游造纸、纺织、食品等企业的不
断落户和扩大,园区集中供热需求快速增长。恒鑫电力筹备建设“无废城市配套
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是为了满足园区内企业日益增长的用
汽需求,该项目建成后公司供热能力将增加 170.49t/h,可以保障未来几年园区
企业不断增长的用汽需求,并可处置固体废弃物,减少煤炭消耗,达到节能降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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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效果。该项目在不增加碳排放的同时满足园区不断增长的蒸汽需求。且根据调
研,龙游县内有多种废弃物,主要有废布料、废橡胶、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分拣
出的可燃物、农林废弃物等,新项目可以将城市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
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顺应了国家发展需求。
     2、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作为龙游经济开发区唯一一家实质上的集中供热企业,多年来深耕热电
联产行业,在该领域掌握和储备了较为先进的技术,在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力。
此外,公司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
市场开拓能力和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具备项目实施的良好条件。废塑料瓶生产线、
医用可回收废输液瓶(袋)生产线的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司在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产
业布局,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提示
     1、市场竞争风险
     伴随着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日益重视、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行
业良好的发展前景不断吸引潜在竞争者进入,公司未来在市场拓展等方面将面临
更为激烈的竞争。因此,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提供的产品价格降低和
市场份额下降等风险。
     2、环保政策变化导致的风险
     新增募投项目为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的变化与
该项目实施紧密相关。公司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对环保产业的扶持和
相关政策的支持。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国家对环保行业的相关政策也会
不断调整,该类调整将可能会对本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影响,并可能对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带来一定波动。
     3、经营区域集中的风险
     由于热力传输主要受供热管网半径局限,热电联产业务呈现区域性分布的特
点,公司目前的业务集中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内,存在着经营区域单一的风险。
鉴于此,公司正在通过自主建设、企业并购等手段积极寻求开发省内外热电联产
项目,实现跨区域经营,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公司未实现跨区域经营前,若浙
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供热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供热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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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将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项目建设进度风险
     本项目投资较大,建设内容多,周期相对较短,且目前新冠疫情仍在持续影
响中,在项目实际建设中具体实施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且项目的一期
工程和二期工程之间存在间隔期,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
性。针对此项风险,公司将时时关注外部因素的影响,及时调整项目建设进程,
并根据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项目建设进展公告。
     (三)新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各产品的销售价格,预计项目建成后年均总收入估算值为 77,127.00
万元,总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7.25%,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税
后,含建设期)为 7.35 年,经济效益较好。(上述测算仅为预测数据,并不构成
公司正式承诺,存在由于政策、市场、技术研发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
目运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存在预测数据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的可能性。)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及股东大会授权情况
     项目实施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项
目后续的审批等手续。同时,为保证新项目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恒盛
能源管理层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签
订项目用地招拍挂协议、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专
业报告等。
   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0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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