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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泉集团:圣泉集团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 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1-007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
集资金人民币 706,774,280.78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49号)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106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46,250,600.00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6,417,454.41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839,833,145.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XYZH/2021JNAA6058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

       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利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编号    环评批复
                                           资金投资额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                               2019-370100-   济环报告书
 1                             91,847.00    91,847.00
       树脂配套扩产项目                                 26-03-005195   [2019]32 号
       铸造用陶瓷过滤器、冒
                                                        2018-370181-    章环报告表
 2     口生产线自动化改造      14,414.00    14,414.00
                                                        30-03-009939   [2019]267 号
       及扩产项目
                                                        2019-370114-    章环报告表
 3     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14,551.14    14,551.14
                                                        73-03-055730   [2019]268 号
                                                        2019-370114-    章环报告书
 4     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      15,230.00    15,230.00
                                                        26-03-083239    [2020]11 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47,957.86    47,941.17        -              -
            合计              184,000.00   183,983.31        -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市场和经营情况及项

       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

       己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前期投入。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1JNAA60597 号),

       截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706,774,280.78 元。

         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自筹资金实际已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额               投入金额
       酚醛高端复合材料及
 1                            918,470,000.00   648,297,342.12   648,297,342.12
       树脂配套扩产项目
       铸造用陶瓷过滤器、
 2     冒口生产线自动化改     144,140,000.00    15,020,976.74    15,020,976.74
       造及扩产项目
 3     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     152,300,000.00    43,455,961.92    43,455,961.92
            合计            1,214,910,000.00   706,774,280.78   706,774,280.78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06,774,280.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

了鉴证报告;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置换事项相应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审

议事项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

币706,774,280.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706,774,280.78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圣泉集团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圣泉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圣泉集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XYZH/2021JNAA60597号”《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认为:圣泉集团

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圣泉集团截至2021年8月16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