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泉集团:圣泉集团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7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本次征集提案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黄俊先生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受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黄俊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
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截至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
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
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 2022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
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
股东。
(二)征集期限
2022 年 9 月 19 日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
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
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思表示的文
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
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
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
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
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照本
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
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刁镇工业经济开发区圣泉集团证券部
收件人:巩先生
联系电话:0531-83501353
传真:0531-83443018
邮政编码:250204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方
式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
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
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
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
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
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
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
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
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
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
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
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2、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见
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
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
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
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黄俊
2022 年 9 月 6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
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黄俊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济南圣泉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
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
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号 意 对 权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3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
“√”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