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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泉集团:圣泉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605589          证券简称:圣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34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5 日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唐一林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圣泉集团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成真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成真回
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
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
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
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
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
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
改《公司章程》以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
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
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
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
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江成真回
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同意于 2022 年 9 月 22 日(星期四)14 点 00 分召开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