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圣泉集团: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3-01-0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为济南圣
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泉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圣泉集团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项目组通过与圣泉集团部分高管访谈、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

场所、审阅公司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集资金支
付凭证,查阅公司主要内控制度、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方式,对圣泉集
团进行了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并重点关注了圣泉集团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三会
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和经营状况等方面。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主要事项和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圣泉集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及其他公司治理相关的制度和文件,查阅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
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核对公司相关公告。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

度,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议
事规则以及《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圣泉
集团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和三会运作情况良好。

                                        1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支持文件,重点关注上市

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不存在应

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

     (三)公司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的制度文件、三会会议记录及公告,抽查
了公司银行资金往来记录,并与公司部分高管人员进行了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查阅银行对账单、抽查大额募

集资金支付凭证;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已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能够按
照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

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其他违规使用的情
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了访谈沟通,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对外投资等相关制度、查阅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
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已按照相关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
对外投资进行了规范;公司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方面不存在重
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近

期公司主营业务及所属行业、市场变化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泉集团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生产经营

活动正常。

    (七)其他应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不及预期,其中“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尚未进行投入;“高端电子化学品项目”在项目计划建设期限内募集资金投入尚
未达到原预计投入的 50%。保荐机构提醒公司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根
据项目需要做好论证分析,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
实施,并持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022 年 12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建设“年产 10 万吨生物基硬碳负极

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 24.80 亿元,其中 16.37 亿元预计来自银行贷款。公司该
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预计新增银行贷款较高,保荐机构提醒公司在项目投资过程
中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妥善安排资金筹措及投入,稳健推进项目实施;持续关注

对项目推进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是否存在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过程中,圣泉集团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现场访谈和资料查

阅,并及时提供检查所需资料,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本次现场检查为保荐机构独立进行,未安排其他中介机构配合工作。


                                      3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长城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等有关要求,对圣泉集团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经过本次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圣泉集团在公司治

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公司资产完整,人员、机
构、业务、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等重要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
违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展不及预期,我公司将持续关注圣泉集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有效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提示公司稳健推
进重大项目实施,持续重视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   伟                         安忠良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