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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4-3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
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陆家星先生、独
立董事陈振楼先生及董事徐士龙先生,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陆家星先生担任。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出
席了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等三项议案。
    2、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0 年度
财务决算和 2021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和
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
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3、2021 年 9 月 2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4、2021 年 10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定期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立信”)进行交流,并对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立信
作为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公司聘任期间,立信
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坚持独立审计
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
告期内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财务报告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
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财务报
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状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上市后,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
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开展日常工作,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
化对内控制度的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
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审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并发表意见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
(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于报告
期内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完成了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
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
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遵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发挥专业
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指导公司的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
逐步提高治理水平。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