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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兴源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20-03-0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兴源创”)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齐花、陆国初持有的苏州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欧立通”)100%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自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计算,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核查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
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
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
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自本次交易预案首次披露之日计算,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的
情况。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