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兴源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2020-03-09  

						股票代码:688001     股票简称:华兴源创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项目                        交易对方
                                            李齐花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陆国初
          募集配套资金                    特定投资者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〇年三月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取
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
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
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全体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重组相
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次资产重组的全体交易对方均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权
益的股份。


     (三)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资产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合称“中介机构”)保证披露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承诺如本次交易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相关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录


交易各方声明 ............................................................................................................... 1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6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13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14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4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14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15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6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满足上市条件 ............................................................................... 17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出的重要承诺 ........................................................................... 17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
        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7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7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拥有保荐机构资格 ........................................................................... 32
       十三、其他 ........................................................................................................................... 32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 33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 33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 36
       三、其他风险 ....................................................................................................................... 44
第三节 本次交易概况 ............................................................................................... 46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46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53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53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54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54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 55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55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 ....................................................................... 57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重组报告书/报告书/本报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书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重组报告书摘要/报告书摘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
                               指
要/本报告书摘要                      书摘要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兴源创
源华创兴                       指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源奋                       指    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源客                       指    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标的公司、欧立通               指    苏州欧立通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华兴源创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齐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花、陆国初持有的欧立通100%的股权,并非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补偿义务人            指    李齐花、陆国初

交易对价                       指    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总对价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交易协议                       指    资产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和盈
                                     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报告期                         指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11月

广达、广达集团                 指    台湾广达电脑集团及其附属企业

立讯、立讯精密                 指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仁宝、仁宝集团                 指    台湾仁宝电脑集团及其附属企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本次交易具有审核权限的权力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上
监管机构                       指
                                     交所、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格式准则26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科创板发行注册管理办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
                               指
法》                                 求意见稿)
《业务指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
《实施意见》                   指
                                     施意见》
《持续监管办法》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重组审核规则》               指
                                     则》
股东大会                       指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A股                            指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1)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
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报告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华兴源创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齐花、陆国
初持有的欧立通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立通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
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根据中水致远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欧立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
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欧立通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评估值为 104,070.00 万元,较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21,103.72 万
元,增值 82,966.28 万元,增值率 393.14%;较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 21,095.19 万
元,增值 82,974.81 万元,增值率 393.34%。


     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104,000 万元。
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70%,即 72,8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交易对价的 30%,即 31,200 万元。同时,华兴源创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所募集的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中的现金对价和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
建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
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
行数量为准。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现金对价、重
组相关费用及欧立通项目建设。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4,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
付交易对价的 70%,即 72,8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30%,即 31,2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26.0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32.5550 元/股的 80%,即 26.0440 元/股,据此计算,华兴源
创拟向欧立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27,946,257 股。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交易对     所持欧立通                                                           发行股份数量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方         股权比例                                                             (股)
李齐花          65.00%          67,600.00           20,280.00      47,320.00        18,165,067
陆国初          35.00%          36,400.00           10,920.00      25,480.00         9,781,190
 合计          100.00%         104,000.00           31,200.00      72,800.00        27,946,257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3,2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重组相关费用,
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
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配套融资总额       占交易总金额比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比例                   例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1,200.00               58.65%            30.00%
 2         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10,000.00               18.80%             9.62%
 3       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8.80%             9.62%
 4          重组相关费用                2,000.00                 3.76%             1.92%
             合计                       53,200.00               100.00%           51.1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
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上市
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
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
适当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分别为 32.5550
元/股、44.5684 元/股、56.4898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交
易均价的 80%分别为 26.0440 元/股、35.6547 元/股、45.1918 元/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26.0440 元/股,经
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为 26.05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华兴源创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华兴源创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
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本
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 27,946,257 股。具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数参见本节“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最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华兴源创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华兴源创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
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
次发行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2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后,由上市公司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华兴源创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华兴源创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
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交易协议,交易对方李齐花、陆国初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 自
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
处分; 并且, 交易对方进一步承诺,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该
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至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对
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出具盈利专项审核意见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之日或者有关盈利补偿实
施完毕之日(以二者较晚发生之日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
式处分。前述锁定期间内,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获取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
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 亦应
遵守前述限制。


     华兴源创应当于 2021 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
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并应当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出具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根据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的结果计算确定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和承诺利润数之间的
差异,若补偿期满标的公司实际利润数小于承诺数,则交易对方应当实施业绩补
偿,补偿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方可解锁。


     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
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方根据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内不得进行转让,
但业绩承诺方按照其与上市公司在交易协议中约定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股份
除外。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配套融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锁定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有新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本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交易协议,李齐花、陆国初作为补偿义务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承诺如下: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该 3 年以下简称“盈
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在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出具之后,若盈利补偿期间内欧立通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净利润承
诺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盈利补偿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
净利润的差异根据下述公式, 以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对华兴源创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应当另行以现金方式对华兴源创
进行补偿:


     应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作价×(1-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累计净利润
承诺数)÷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在以股份向华兴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 如上市公司发生送红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则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
处理; 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的, 则补偿义务人当年各自应补偿股份在向华兴
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 应一并补偿给华兴源创。


     上市公司应以总价款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对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予以
回购并注销。


     交易对方因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足累计净利润承诺数而发
生的补偿与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分别计算的合计金额不超过交易对方
因转让标的资产而各自获得的交易对价。


     (六)减值测试及补偿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华兴源创应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
期间全部届满时点的减值情况进行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标的资产在盈
利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点的减值额>盈利补偿期间补偿义务人合计已补偿金额,
则补偿义务人需就差额部分按其各自实际取得本次交易对价的相对比例另行对
华兴源创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届时所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
市公司新增股份另行对华兴源创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行补偿股份数=
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行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如补偿义务人届时所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不足以
补偿各自应另行补偿金额的, 补偿义务人届时将在各自所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而
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含相应的现金分红收益)全部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后,
应另行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
行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行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各自已另行补偿
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在以股份另行向华兴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 如上市公司发生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则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除权处理; 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的, 则补偿义务人各自另行应补偿股份在向
华兴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 应一并补偿给华兴源创。
交易对方因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不足累计净利润承诺数而发生的
补偿与因标的资产减值而发生的补偿分别计算的合计金额不超过交易对方因转
让标的资产而各自获得的交易对价。


     (七)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交易协议,盈利预测补偿期满,如果标的
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之和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则
超过累计承诺利润部分的 6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支付给标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
管理人员,但奖励安排的金额不超过本次华兴源创购买欧立通 100%股权交易总
对价的 20%。其中,交易对方获得的业绩奖励不超过超额奖励总额的 50%,剩
余部分由欧立通管理层及核心人员享有。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获得奖励的对象和具体分配方法由欧立通的总经理拟定,并提交欧立通董事
会审议及报经欧立通股东作出决定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八)过渡期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上市公司将在交割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欧立通在过渡期内(自评估基准日
(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
审计。如欧立通在过渡期内因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 则该等增加部
分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 如欧立通在过渡期内因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
产减少的, 则该等减少部分的净资产在审计结果出具日起三十日内, 由交易对方
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足。


     上市公司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易完成后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欧立通 100%股权。欧立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华兴源创          欧立通          交易对价           占比
资产总额/交易对价               124,325.71         23,366.73      104,000.00          83.65%
资产净额/交易对价                91,130.11         21,095.19      104,000.00         114.12%
营业收入                        100,508.35         24,150.70                -         24.03%


     欧立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对价相比孰高)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超过 50%,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李齐花、陆国初为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方李齐
花、陆国初将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


                                       重组前                           重组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
                               230,976,000       57.60%       230,976,000            53.85%
限公司
陈文源                           56,516,940      14.09%        56,516,940            13.18%
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业(有限合伙)
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业(有限合伙)
张茜                              8,445,060       2.11%          8,445,060             1.97%
实际控股人合计控制             360,900,000       90.00%       360,900,000            84.14%
李齐花                                     -           -       18,165,067              4.23%
陆国初                                     -           -         9,781,190             2.28%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           -       27,946,257             6.52%
其他股东                         40,100,000      10.00%        40,100,000              9.35%
上市公司股本                   401,000,000      100.00%       428,946,257           100.00%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源华创兴,实际控制人为陈文源、张茜夫妇;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源华创兴,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文源、张茜夫妇。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中水致远评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估机构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20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
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欧立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
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欧立通 100%
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104,070.00 万元,较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21,103.72
万元,增值 82,966.28 万元,增值率 393.14%;较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 21,095.19
万元,增值 82,974.81 万元,增值率 393.34%。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4,000 万元。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或核准,取得批准或核准前本次重组
方案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程序


     1、2019 年 12 月 6 日,欧立通作出董事决定并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方案。


     2、2019 年 12 月 6 日,华兴源创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同时,华兴源创与李齐花、陆国初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


     3、2020 年 3 月 6 日,华兴源创与李齐花、陆国初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华兴源创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华兴源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上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以及履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重组前                      重组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976,000        57.60%     230,976,000     53.85%
陈文源                                         56,516,940        14.09%      56,516,940     13.18%
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张茜                                             8,445,060        2.11%       8,445,060      1.97%
实际控股人合计控制                            360,900,000        90.00%     360,900,000     84.14%
李齐花                                                    -             -    18,165,067      4.23%
陆国初                                                    -             -     9,781,190      2.28%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             -    27,946,257     6.52%
其他股东                                       40,100,000        10.00%      40,100,000      9.35%
上市公司股本                                  401,000,000      100.00%      428,946,257   100.00%


       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张
茜夫妇仍将控制上市公司约 84.14%的股权,因此,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1 月/2019 年 11 月 30 日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213,262.23     319,151.78       49.65%       124,325.71    227,453.70       82.95%
 净资产          188,250.38     258,112.63       37.11%        91,130.11    151,213.93       65.93%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营业收入         114,964.38     143,106.38       24.48%      100,508.35   124,659.05     24.03%
    净利润           16,097.47      26,365.90       63.79%       24,328.60    31,027.34     27.53%
归属于母公司所
                     16,097.47      26,365.90       63.79%       24,328.60    31,027.34     27.53%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3            0.65      52.44%            0.67         0.80     19.09%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0.39            0.62      57.11%            0.66         0.78     17.49%
  益(元/股)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将相应提升,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以
   进一步增强。


        八、本次交易完成后仍满足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超过 10%(上
   市公司总股本超过 4 亿股),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
   的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承诺类别                            承诺主要内容                         相关方
   号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关于不存在变更                                                            上市公司控
                            人发生变化,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亦
   1    控制权安排的承                                                            股股东、实际
                            不存在未来三十六个月内变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诺函                                                                      控制人
                            人的相关计划、安排、承诺或协议。
                            本次重组购买的资产符合科创板定位,与上市公司
                            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
        关于不存在调整      合升级和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自本次重组          上市公司控
   2    主营业务安排的      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          股股东、实际
        承诺函              活动之外进行的购买资产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上市          控制人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现金购买其他公司的股权)可
                            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外,不存在其他调整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等。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
                         /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它
                         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事
                         项;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本人控制的除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将不生产、
                         开发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
                         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
                         业务,不参与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生
                         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其
                         他企业;如因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或延
                                                                       上市公司控
    关于避免同业竞       伸导致其主营业务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
3                                                                      股股东、实际
    争的承诺函           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发
                                                                       控制人
                         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公司/本人及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外的
                         其他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措施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
                         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资产以公允价格转
                         让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
                         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权益的方式;
                         三、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
                         一直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本
                         公司/本人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
                         有)完全分开,上市公司的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和机构独立。
                         二、本次重组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
    关于保证上市公                                                      上市公司控
                         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性的潜在风
4   司独立性的承诺                                                      股股东、实际
                         险;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函                                                                  控制人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有)不会影
                         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继续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方面与本公司/本人控制的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
                         三、本公司/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          上市公司控
    关于避免资金占
5                        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            股股东、实际
    用的承诺函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含其下属企业,下同)以外的          控制人、董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企业(如有)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 事、监事、高
                         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     级管理人员
                         形;
                         二、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
                         业(如有)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在
                         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和本人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提供担保,
                         不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无任何减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          上市公司控
                         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期间无减持           股股东、实际
    关于不存在减持
6                        上市公司股份(如持有)的计划;                        控制人、董
    计划的承诺函
                         二、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          事、监事、高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上市公司或投资者依法承担          级管理人员
                         赔偿责任。
                         一、本次重组前,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除上
                         市公司(含其下属企业,下同)外的企业(如有)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
                         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
                         的除上市公司外的企业(如有)将尽可能避免和减
                         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          上市公司控
                         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股股东、实际
    关于规范关联交
7                        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的            控制人、董
    易的承诺函
                         除上市公司外的企业(如有)将与上市公司依法签          事、监事、高
                         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级管理人员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
                         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
                         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
                         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次重组购买的资产符合科创板定位,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控
     关于本次重组的      的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          股股东、实际
8
       原则性意见        合升级,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            控制人、董
                         平,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维          事、监事、高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级管理人员
                         本人原则同意本次重组,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
                         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的顺利
                         进行。
                      一、本人承诺针对本次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
                      施,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
     关于不存在《关于
                      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上市公司、上
     加强与上市公司
                      二、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市公司控股
     重大资产重组相
                      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             股东、实际控
9    关股票异常交易
                      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               制人、董事、
     监管的暂行规定》
                      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监事、高级管
     第 13 条情形的承
                      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理人员
     诺函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            上市公司、上
     关于不存在泄露      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          市公司控股
     内幕信息及内幕      因涉嫌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            股东、实际控
10
     交易情形的承诺      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在最近 36           制人、董事、
           函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            监事、高级管
                         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理人员
                         一、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
                                                                               上市公司、上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市公司控股
     关于所提供内容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股东、实际控
11   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重大遗漏;
                                                                               制人、董事、
         的承诺函        三、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监事、高级管
                         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理人员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
                         承诺,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
                         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
                         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上市公司、上
                         二、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至
                                                                               市公司控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关于无违法行为                                                            股东、实际控
12                       三、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的确认函                                                              制人、董事、
                         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监事、高级管
                         四、本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理人员
                         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五、本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
                         事处罚的情形;
                         六、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
                         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七、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人承诺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
                         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上市公司、上
                         或者重大遗漏;
                                                                               市公司控股
     关于本次重组申      三、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
                                                                               股东、实际控
13   请文件真实、准      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制人、董事、
     确、完整的承诺函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高级管
                         四、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
                                                                               理人员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
                         承诺,给投资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
                         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如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
                         十九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
                         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
     关于符合非公开      尚未解除;
14   发行股票条件的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 上市公司
         承诺函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
                         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
                         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
                         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其他情形。”

     (二)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相关方
号
                   一、本次重组前,标的公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一直
                   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本人及本人控
                   制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如有)完全分开,标的公
                   司的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独立;
     关于保证上    二、本次重组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含其下属公司,
                                                                      李齐花、陆
1    市公司独立    下同)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丧失独立
                                                                      国初
     性的承诺函    性的潜在风险;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如有)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尽可能保证上
                   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的独立性;
                   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标的公
                   司(含其下属公司,下同)以外的其它企业与上市公司(含
                   其下属公司,下同)不存在同业竞争事项;
                   二、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人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
                   间、本次重组交易各方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本人在上市
                   公司或者标的公司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三年之内,本人控制
                   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它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上市
                   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
                   与上市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不参
                   与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
     关于避免同
                   争或可能竞争的其他企业;                                     李齐花、陆
2    业竞争的承
                   三、在承诺期限内,如因上市公司业务发展或延伸导致其           国初
       诺函
                   主营业务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
                   业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除标的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视具体情况采取如下可行
                   措施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相竞争:(1)停止与上市公司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及
                   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上市公司;(3)将相竞争的业务
                   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
                   权益的方式;
                   四、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关于规范关    一、本次重组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标的公司(含其下           李齐花、陆
3
     联交易的承    属企业,下同)外的其他企业(如有)与标的公司之间的           国初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相关方
号
        诺函        交易(如有)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如有)
                    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含其下属企业,下同)
                    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
                    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如有)将与上市公司依
                    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
                    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
                    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
                    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本次重组
     关于不存在
                    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本次重          标的公司执
     泄露内幕信
                    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            行董事/监事
4    息及内幕交
                    立案侦查的情形;在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          /高级管理人
     易情形的承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员
       诺函
                    任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     一、本人承诺针对本次重组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
     《关于加强     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泄露本次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
     与上市公司     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重大资产重     二、本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          标的公司执
     组相关股票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          行董事/监事
5
     异常交易监     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高级管理人
     管的暂行规     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            员
     定》第 13 条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情形的承诺     监管的暂行规定》第 13 条之规定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
         函         的情形。
                    一、本人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
                    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
                    二、本人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
                    诺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标的公司执
     关于无违法
                    纪律处分等情况;                                            行董事/监事
6    行为的确认
                    三、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高级管理人
         函
                    行政处罚案件;                                              员
                    四、本人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至一百四
                    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或行为;
                    五、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相关方
号
                   六、本人最近 12 个月内未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七、本人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的情
                   形;
                   八、本人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在本次重组之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
     关于与上市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及高
     公司无关联                                                                 李齐花、陆
7                  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关系的确认                                                                 国初
                   二、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函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人承诺本次重组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
     关于本次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标的公司执
     组申请文件
                  三、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行董事/监事
8    真实、准确、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级管理人
     完整的承诺
                  四、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            员
         函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
                  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如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
                  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关于所提供    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           标的公司执
     内容真实、    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           行董事/监事
9
     准确、完整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级管理人
       的承诺函    三、本人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员
                   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本人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说明及确认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相关方
号
                   者、交易各方及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依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
                   对于本人所持该等股权,本人确认,本人已经依据法律规
                   定和标的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对标的公司的出资义务,不存
                   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人作为股
                   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公
                   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二、本人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均为实际合法拥有,不存
     关于资产权    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股权代持,不存 李齐花、陆
10
     属的承诺函    在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 国初
                   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占用标的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与标的公司发生资金拆借的
                   情况,本人承诺,本人未来亦不会占用上市公司非经营性
                   资金;
                   四、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本人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自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上市交易;
                   二、在业绩承诺期限内,本人在本次重组中取得上市公司
                   股份的锁定将按照本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条件履行;
                   三、若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期间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则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还应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
                   定;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
                   重组中本人取得的股份之锁定期有不同要求的,本人将依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本人与上市公司所签
     关于股份锁    署的相关协议文件之内容,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李齐花、陆
11   定期的承诺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国初
         函        四、本人因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至
                   锁定期届满前不得进行转让,但按照约定由上市公司进行
                   回购的股份除外;
                   五、本人只能对就本次重组约定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解锁
                   后的股票进行质押;
                   六、在本人履行完毕本次重组约定的业绩承诺相关的补偿
                   义务前,若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导致本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则增持股份亦应遵
                   守上述约定;
                   七、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
                   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12   关于不主动    自本次重组实施完毕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会主动           李齐花、陆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相关方
号
     谋求实际控    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国初
     制权的承诺
         函
                   一、标的公司是依据中国法规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
                   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导致或可能
                   导致需要解散、清算或破产的情形。
                   二、标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能够重视和勤勉地履行
                   职务,最近五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
                   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
                   况;不存在最近五年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标的公司已经取得了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当前主营业
                   务以及当前使用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财产所需的
                   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等,所有这些批准、同意、
                   授权和许可等均合法、有效,且不存在可能导致其被修改、
                   终止、撤销、无效的情形。
                   四、标的公司对其财产和资产拥有完整的、无瑕疵的所有
                   权,具备完备的权属证明文件,不存在已知的或潜在的任
                   何纠纷或争议,且该等所有权上不存在任何被司法机关或
     关于对拟注    其他有权行政主管部门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
                                                                        李齐花、陆
13   入资产合法    限制。
                                                                        国初
     性的承诺函    五、标的公司在业务活动中的所有合同或协议均合法、有
                   效。标的公司适当履行了该等合同项或协议下的义务,不
                   存在对该等该合同或协议的任何重大违反,且不存在已知
                   的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
                   六、标的公司的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其所涵盖期间标的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七、除财务报告中反映的债务以外以及在本次交易审计/
                   评估基准日后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债务外,标的
                   公司不存在其他未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
                   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披露的债务。标
                   的公司亦未收到过任何债权人的表示该债权人有权并将
                   强制性地处置公司的任何资产的通知。没有任何第三方已
                   经或表示将对标的公司的任何财产行使其权利,其而该权
                   利的行使可能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或公司前景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也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与此资产相
                   关的争议。
                   八、标的公司的税务申报真实、准确,已按照国家和地方
                   税务机关的税项缴足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亦已缴清了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序
      承诺类别                              承诺内容                               相关方
号
                   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相关费用,无任何因在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违反有关税务法律而被税务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的事件
                   发生。
                   九、标的公司已确认收入的任何税收优惠、政府扶持政策
                   和政府补贴均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税收优惠提前失效
                   或终止、补缴税款或被要求返还政府扶持资金、政府补贴
                   资金或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情况和风险。
                   十、标的公司已经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
                   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劳动
                   用工情况。当前不存在由任何与劳动者的争议所引发的任
                   何未决或可预见的诉讼、法律行动、请求和仲裁。
                   十一、标的公司设立至今,不存在违反工商、土地、环保、
                   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的情形。
                   十二、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标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了结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十三、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
                   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复牌之
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源华创兴及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张茜夫妇已就本次重组发
表意见如下“本次重组购买的资产符合科创板定位,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
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
水平,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公司/本人原则同意本次重组,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
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源华创兴及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张茜夫妇及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持计划出具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公司/本人
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公告之日起
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本次重组终止期间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要求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并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
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


     上市公司将在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以公告
方式敦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已就
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进行披露。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
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业绩补偿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的补偿义务人李齐花、陆国初对欧立通未来期间的盈利情况进行承
诺,承诺期内,若欧立通的实际盈利情况未能达到利润承诺水平,将由补偿义务
人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上述利润承诺及补偿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本次
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六)股份锁定安排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对从本次交易中取得股份的锁定期进行了承诺。本次交易的股份锁
定安排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二节“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 一、本次交易方案
概述/(四)锁定期安排”。


     (七)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价格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司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确认的资产评估值协商确定,确保资产定价
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八)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以及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阅的备考财务报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
前后的主要财务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2019 年度 1-11 月                 2018 年度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实际数         备考数
归 属 于 母 公司 所 有者 的净 利 润
                                       16,097.47     26,365.90      24,328.60        31,027.3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14,756.36     24,909.75      23,683.55        30,381.76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65          0.67             0.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
                                            0.39           0.62          0.66             0.78
益(元/股)

     注:上述上市公司交易完成后备考财务指标的测算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
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上市公司 2018 年每股收益将从 0.67 元/股增加至 0.80 元/股,2019 年 1-11
月每股收益将从 0.43 元/股增加至 0.65 元/股,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得以增强。
不存在重组摊薄当期每股收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本次交易的标的
资产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收益。但若未来上市公
司或标的资产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面影响,上市
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

       3、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为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防范可能出现的即期收益被摊薄的
风险和增强持续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保障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
力: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争取实现欧立通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管理,根据实际经营
情况对欧立通在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提供支持,充分发挥注入
资产的自身优势,积极进行市场开拓,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帮助欧立通实现预
期效益。

     (2)增强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发挥原有业务与欧立
通在客户资源、技术储备等方面的协同效应,不断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增强公司
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3)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并
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
用效率,在保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必要的资金需求之余,重视并有效控制
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风险和资金风险,进一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华兴源创《公司章程》中已对利润分配进行明确约定,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
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未来上市公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司将按照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状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
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以及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张
茜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
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
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
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
的补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发行证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做
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该等规定的,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
出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华兴源
创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交易事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
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
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本人承诺严格履行本人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意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
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
措施,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十二、独立财务顾问拥有保荐机构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机构资格。


     十三、其他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


     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
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实施本次交易等。本次
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批工作,
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
易过程中出现目前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同时,尽管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
商确定本次重组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
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
为,本次交易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


     此外,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不可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
将无法按期进行。如果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或需重新进行,则交易需面临重新定价
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因市场政
策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不断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双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
施达成一致,本次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均有可能选择终止本次交易。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上述交易可能取消的风险。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三)标的资产评估增值较高的风险


     根据中水致远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20035 号评估报告,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04,070.00 万元,
较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21,103.72 万元,增值 82,966.28 万元,增值率 393.14%;较
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 21,095.19 万元,增值 82,974.81 万元,增值率 393.34%。经
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欧立通 100%
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04,000.00 万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增值主要受标的公
司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较好、智能可穿戴设备未来需求等因素影响形成。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将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增值幅度较大。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
严格遵循了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
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情况,可能导致标的
公司盈利水平达不到资产评估预测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存在标的公
司盈利能力未达到预期进而影响标的资产估值的风险。


     (四)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交易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累计实现的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是业绩补偿义务人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因
素所做出的预测,但是标的公司预测业绩较历史业绩增长较大,业绩承诺期内宏
观经济、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均可能给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造
成不利影响。如果标的公司经营情况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进
而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达不到承诺净利润的
可能性,从而导致业绩承诺无法实现,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五)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欧立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保持
标的公司独立运营的基础上,与标的公司实现优势互补,在业务、资产、团队、
管理、文化等方面进行整合,使标的公司尽快融入上市公司,最大程度地发挥重
组的协同效应。但是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之间能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
若整合过程不顺利,将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与发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
交易整合效果未达预期的相关风险。


     (六)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和
重组相关费用、标的公司项目建设、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等。


     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者虽
获监管机构同意但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需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重组相关费用,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
及短期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同时以自筹方式筹集资金将增加上市
公司财务费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本次交易支付的成本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交易完成
后合并报表的商誉。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
了进行减值测试。若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该等商誉将存在减值风
险,若未来出现大额计提商誉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
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八)无形资产评估相关风险


     根据容诚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本次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合并报表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20,115.11 万元,主
要包括本次合并中识别的标的公司客户关系、专利与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若
未来标的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合同履约不良、客户关系维护不利等情况,则存在
无形资产减值风险。


     其中,本次交易对标的公司客户关系进行评估,并在合并报表层次确认客户
关系价值为 13,650 万元,该客户关系将在 12 年内摊销。基于标的公司与主要客
户已经建立起来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标的公司技术及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客
户关系预计在一定期限内能够稳定存续并贡献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前述客
户关系价值应当在其经济寿命内分期摊销,因此本次交易中客户关系价值摊销将
影响上市公司未来年度利润水平。在摊销期满前,若标的公司未来主要客户订单
发生大幅下滑或与客户合作关系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合并报表中所确认的客户
关系将存在减值风险,若未来出现客户关系大额减值的情况,将对上市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


     (九)补偿实施风险


     尽管上市公司已经与承担业绩补偿责任的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的补偿协议,
约定补偿义务人在需要业绩补偿时优先以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股份
补偿不足的情况下进行现金补偿,但由于本次交易现金支付比例较高且现金无法
进行锁定,导致现金补偿的执行难度较大,本次交易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
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标的公司的经营风险


     (一)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欧立通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业务积累,已经进入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供
应链体系,与广达、仁宝、立讯等大型电子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并正在积极拓展
新的优质客户群。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报告期内,欧立通来自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来自前五大客户的销
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99.56%、99.92%和 99.28%。受到消费电子行业竞争充分、终
端消费者的产品需求和偏好变化大、消费电子产品更新周期短等特点的影响,市
场需求存在波动性。若标的公司因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符合终端客户要求导致双方
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未来因经营状况恶化导致对标的公司的直接
订单需求大幅下滑,均将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全球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 A 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
系,标的公司在品牌厂商可穿戴产品开发设计阶段即介入产线智能设备部分的研
发,并根据品牌厂商要求,与指定的代工厂签署相关设备销售合同及订单。尽管
能否签订订单由最终品牌客户决定,但能否高效配合代工厂以保障设备的高效稳
定运行,并与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也愈发成为设备供应商的一个较为重要的
服务能力及竞争优势的体现。报告期内,由于指定代工厂在品牌厂商处所取得的
市场份额存在调整的情形,导致标的公司直接订单客户销售比例有所变化。标的
公司未来必须持续保持优秀的配套服务和快速响应能力,否则可能在上述代工厂
份额结构调整过程中因无法适应直接客户变化而面临市场份额减少的风险。另一
方面,如果未来品牌厂商对供应链管理模式进行变革,甚至直接由代工厂自主决
定设备采购,若标的公司不能及时适应销售模式的变化并做出预判和充分准备,
一旦无法满足直接客户的需求,则会面临市场份额丢失风险。


     (二)对终端客户及其产业链相关产品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用于某全球知名消费电子企业 A
产品测试及组装等业务的收入比例为 94.49%、98.43%和 99.40%,占比较高,终
端客户的经营情况对标的公司影响较大。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终端客户
无法保持设计研发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以及良好的品牌声誉,使得其可穿戴设备业
务出现较大的、长期的不利变动,而标的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消费电子领域的其他
客户,则前述情形可能对标的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以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


     (三)全球经济周期性波动和贸易政策、贸易摩擦的风险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依然面
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消费电子产品带来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
标的公司业绩。


     此外,若未来中美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
加剧,可能会对标的公司产品销售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
业绩。


     (四)产业政策风险


     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长期滞后于国外先进发达国家水平,为我国加速工业现
代化进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实现高端智能装备道路带来诸多阻碍。进入 21
世纪以来,为了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
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各部门相继出台了诸多扶持和规范我国工业生产
智能化发展的国家政策和法规,从而为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
的政策支持和良好的政策环境,产业政策的颁布并实施对我国智能装备制造业的
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未来,如果国家对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有所变化,将有可能对标的公司的业务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欧立通主要产品为自动化智能组装、测试设备,通过长期自主研发与技术创
新,欧立通已经进入国际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供应链体系。但是,由于我国智
能装备制造行业前景广阔,不断吸引更多竞争者加入,未来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
尤其是智能手机、锂电池等细分行业随着终端产品销量增速放缓而竞争不断加剧。
另一方面,随着消费电子行业智能装备制造商纷纷实现上市,其资本实力和品牌
实力显著提升,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其他细分市场的智能装备制造商作为潜在
竞争对手很可能进入可穿戴电子产品智能组装测试设备这一细分市场,加剧标的
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随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导致行业产品价格和利润率下降,
如果标的公司不能继续提升技术研发实力和服务水平,加强产品成本管理和质量
控制,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六)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核心技术人员对标的公司的新产品设
计研发和持续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因此,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标的公司的发展
具有重要影响。目前,欧立通已拥有一批高素质技术人员,为欧立通的长远发展
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内竞争对手对核心技术人才的
争夺也将加剧,一旦核心技术人员离开欧立通,将可能削弱竞争优势,给欧立通
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虽然欧立通与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签订劳动合同且交易对方已就上述人员的
劳动关系及竞业限制进行了承诺,但并不能完全保证上述人员的稳定,排除核心
技术泄密的风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欧立通的核心人员尚未与欧立通签订长
期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


     保持核心团队稳定并持续引进专业人才是标的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对欧立通进行充分整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留住和吸引人才。若欧立通不能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并根据环境变化而持续完
善,将会影响到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甚至不排除造成核心团
队人员流失的可能性;同时,若欧立通不能从外部引进并保留与其发展所需密切
相关的技术及运营人才,将可能对其长期稳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若未
来欧立通核心人员不能保持稳定,发生人员流失或技术泄密的情况,将会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欧立通未来的新产品研发和设计以及市场竞争力,并对欧立通的生产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七)研发能力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主要产品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特征,将客户产品理念快速转化
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设计研发能力是标的公司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经过多
年的持续性研发投入和技术团队建设,标的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
和精干的核心技术团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项目经验。


     目前标的公司的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该等行业具有技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术密集、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频繁等特征。行业内企业一直在不断研发新
的技术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指标等进行优化升级,这就要
求标的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下游行业企业的需要。如果标的公司的设计研
发能力和产品快速迭代能力无法与下游行业客户的产品及技术创新速度相匹配,
则标的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风险,将对标的公司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八)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标的公司智能组装和测试设备目前主要运用于消费电子行业,标的公司的经
营业绩很大程度上受到下游可穿戴产品等消费电子产品市场波动的影响。若未来
受到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和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标的公司相关下游行业或主要
客户发展低迷或发生重大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标的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发展,可
能导致标的公司业务收入下滑,以致公司存在未来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九)毛利率下滑风险


     标的公司的下游应用行业主要为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该等行业具有技术密
集、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革新频繁等特征。行业内企业一直在不断研发新的技
术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对产品的应用场景、性能指标等进行优化升级,这就要求标
的公司不断推出新产品以满足下游行业企业的需要。标的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与
客户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50.77%、58.71%和 64.57%,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如果欧立通
自动化智能组装及测试设备的技术研发投入无法持续,或者开拓终端客户新产品
应用市场不足,将不能保持现有的竞争优势维持较高的毛利率水平。同时,标的
公司未来与终端客户议价空间存在下降可能且随着标的公司规模扩大管理成本
将进一步提升,标的公司存在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十)人力和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物价水平的提高,劳动力成本将相应上升,如果人均
产值无法相应增长,则人力成本的上升将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标的公司原材料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电气元器件、机加工件、辅助设备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等,未来若消费电子行业发生波动,原材料价格出现短期大幅上涨,也将对标的
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4,325.26 万元,应收账
款净额为 13,609.59 万元,应收账款净额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68.72%,占总资产
的比例为 58.24%,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很可能会进
一步增加。此外,鉴于标的公司的订单需求由终端客户决定并在相应代工厂中分
配,如未来标的公司直接客户的结构发生变化,结算模式和回款周期可能发生不
利变化。尽管标的公司绝大多数应收账款账龄在 1 年以内,且主要客户的资金实
力较强,信用度高,但由于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较高,如果出现应收账款
不能按期收回的情况或客户出现经营风险,则会对标的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流
动性造成不利影响。


     (十二)外协加工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的快速发展,受加工能力、交货时间和经营场地的限制,标的
公司将部分非核心工序委托外协厂商加工。标的公司对外协厂商的评选、外协加
工过程、外协加工件质量和外协厂商的考核等环节进行了有效控制,以最大限度
保证产品质量,但外协加工模式仍可能对产品质量、交货时间等带来一定风险。
如果标的公司未来不能在对外协加工环节进行有效管控,将对标的公司业务开展、
客户服务造成不利影响。


     (十三)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标的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认定有效期 3 年,2019 年至 2021
年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尽管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
政策,但税收优惠政策对本次交易的估值及欧立通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若未来
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标的公司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复审,标的公司未
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提升,将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十四)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含保税区)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13.95%、49.52%和 37.31%。标的公司出口产品适用“免抵退”政策,享受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税收优惠。若未来国家调整出口退税政策,调低标的公司产品
的出口退税率,标的公司的税负水平将会增加,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不利
影响。


     (十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外销收入(含保税区)分别为 1,027.98 万元、11,952.66
万元、10,497.86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3.95%、49.52%和 37.31%,标
的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和报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将对标
的公司经营业绩造成影响,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中汇兑损益的金额分别为
16.73 万元、-316.95 万元、-299.30 万元。因此,若短期内人民币汇率出现大幅
波动,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十六)标的公司管理层为达成业绩承诺采取短期经营策略的风险


     根据本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交易协议,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累计实现的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如
果承诺期内标的公司无法实现业绩承诺,则补偿义务人将按照协议约定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完成后直至盈利承诺期内,若标的公司面临经营业绩波动而有可能造成
上述业绩条件无法达成时,管理层有可能采取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短期经
营行为,以提高当期收入和利润。对此,上市公司将出于公司整体长远利益的考
虑,会积极参与标的公司战略规划、技术储备与升级等各方面,降低短期经营行
为的可能。


     (十七)标的公司内部控制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在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治理等内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部控制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虽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强标的公司的
内部控制,引入上市公司现有成熟的管理体系,促进标的公司在各个方面进一步
完善,使其符合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要求。但是短期内,标的公司仍然
存在潜在的内部控制风险,如果未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将会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利
影响。


     (十八)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标的公司一贯注重对产品质量的检测与控制,致力于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保
证体系。但由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生产工艺较为复杂,下游客户涉及的终端产
品更新换代快,定制化程度较高,创新设计内容较多,使得标的公司在质量控制
方面面临较大的压力。若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
会对标的公司品牌形象、市场拓展、经营业绩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九)违反与主要客户保密协议的风险


     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就标的公司接触到与主要客户相关的机密信息签署了
保密协议,该协议禁止标的公司将上述机密信息泄露给除获得授权之外的任何第
三方。如果标的公司违反了该保密协议,则需要向主要客户承担违约责任,双方
的合作关系也可能因此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十)募投项目折旧大幅增加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标的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
按照标的公司现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标的公司平
均每年将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739.33 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未能达到
预期效益,固定资产折旧的大幅增加将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十一)新增产能的市场风险


     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
价及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标的公
司募投项目建成后将使得相应产品的产能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尽管标的公司对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论证,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后
期运行过程中市场环境等因素也可能不断的出现变化,若下游市场环境出现不利
变化或是市场开拓不力,标的公司将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
化或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市场风险。


     (二十二)规模快速扩大的管理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规模扩张,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后,将使标的公司面临管理模式、人才储备、技术创新及市场开拓等各方面的
挑战。如果标的公司管理水平和人才储备不能适应标的公司规模快速扩张的需要,
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标的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和完善,则可能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绩效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要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
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
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因此,股票交易是一种风险较大的投资活动,投资者对
此应有充分准备。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特提醒投资者必须具备风险
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上市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
为公司最终目标,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积极拓展市场,提高盈利水平;
另一方面将严格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
确的投资决策。


     (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针对近期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各地政府为切断传染源,纷纷出台限制
人流、物流等相关措施,标的公司可能面临员工招募难度加大、原材料采购及产
品销售物流不畅等问题;同时由于目前尚无法预计疫情结束时间,无法评估疫情
对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但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都可能面临
因疫情导致的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内产业链上下游的压力,从而对其生产经营及
当期业绩带来的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第三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华兴源创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李齐花、陆国
初持有的欧立通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欧立通 100%股权,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
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根据中水致远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欧立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
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根据收益法评估结果,欧立通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评估值为 104,070.00 万元,较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21,103.72 万
元,增值 82,966.28 万元,增值率 393.14%;较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 21,095.19 万
元,增值 82,974.81 万元,增值率 393.34%。


     以上述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各方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为 104,000 万元。
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70%,即 72,8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
交易对价的 30%,即 31,200 万元。同时,华兴源创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
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所募集的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
易中的现金对价和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
建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
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
行数量为准。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则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现金对价、重
组相关费用及欧立通项目建设。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4,000 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付交易对价的 70%,即 72,8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30%,即 31,200
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26.0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32.5550 元/股的 80%,即 26.0440 元/股,据此计算,华兴源
创拟向欧立通全体股东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27,946,257 股。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所持欧立通股                                                      发行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总对价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权比例                                                            (股)

  李齐花           65.00%          67,600.00        20,280.00       47,320.00       18,165,067

  陆国初           35.00%          36,400.00        10,920.00       25,480.00       9,781,190

     合计         100.00%          104,000.00       31,200.00       72,800.00       27,946,257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53,2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拟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重组相关费用,
并用于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标的公司项目建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
不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配套融资总额         占交易总金额比
                项目名称
号                                       金额                比例                     例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31,200.00               58.65%             30.00%
 2           标的公司项目建设           10,000.00               18.80%              9.62%
 3      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8.80%              9.62%
 4            重组相关费用               2,000.00                3.76%              1.92%
               合计                     53,200.00               100.00%            51.15%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
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
施。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的
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上市
公司未能成功实施募集配套资金或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小于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
需求量,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
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
适当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分别为 32.5550
元/股、44.5684 元/股、56.4898 元/股,定价基准日前 20、60、120 个交易日的交
易均价的 80%分别为 26.0440 元/股、35.6547 元/股、45.1918 元/股。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26.0440 元/股,经
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认为 26.05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华兴源创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华兴源创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
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本
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 27,946,257 股。具体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
数参见本节“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最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华兴源创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华兴源创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
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1)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
次发行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
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数量


     上市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200
万元,最终发行数量将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
可后,由上市公司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华兴源创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华兴源创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
股份的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四)锁定期安排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根据交易协议,交易对方李齐花、陆国初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 自
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转让或质押; 并且, 交易对方
进一步承诺,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新增股份,自该等新增股份发行结束
之日起至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
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出具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具日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之日或者有关盈利补偿实施完毕之日(以二者较
晚发生之日为准)期间内不得转让或质押。前述锁定期间内,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
交易获取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 亦应遵守前述限制。


     华兴源创应当于 2021 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
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并应当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
出具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根据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的结果计算确定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和承诺利润数之间的
差异,若补偿期满标的公司实际利润数小于承诺数,则交易对方应当实施业绩补
偿,补偿实施完毕后,交易对方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方可解锁若上述
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
机构的监管意见对上述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业绩承诺方根据本次交易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内不得进行转让,
但业绩承诺方按照其与上市公司在交易协议中约定由上市公司进行回购的股份
除外。


     2、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配套融资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
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约定。锁定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特定对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有新的规
定,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调整本次交易的相关安排。


     (五)业绩承诺及补偿


     根据本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交易协议,李齐花、陆国初作为补偿义务人,
承诺如下: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该 3 年以下简称“盈
利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经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以下简称“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在盈利专项审核意见(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日不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
出具之后,若盈利补偿期间内欧立通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累计净利润承
诺数,则补偿义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对盈利补偿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承诺
净利润的差异根据下述公式, 以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对华兴源创进行补偿,
补偿义务人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应当另行以现金方式对华兴源创
进行补偿:


     应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作价×(1-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累计净利润
承诺数)÷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在以股份向华兴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 如上市公司发生送红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则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
处理; 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的, 则补偿义务人当年各自应补偿股份在向华兴
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 应一并补偿给华兴源创。


     上市公司应以总价款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对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予以
回购并注销。


     承诺期内补偿义务人向华兴源创支付的全部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交易对方
合计获得的交易对价。


     (六)减值测试及补偿


     华兴源创应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在盈利补偿
期间全部届满时点的减值情况进行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标的资产在盈
利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点的减值额>盈利补偿期间补偿义务人合计已补偿金额,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则补偿义务人需就差额部分按其各自实际取得本次交易对价的相对比例另行对
华兴源创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应首先以其届时所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
市公司新增股份另行对华兴源创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行补偿股份数=
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行补偿金额÷本次发行价格。


     如补偿义务人届时所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不足以
补偿各自应另行补偿金额的, 补偿义务人届时将在各自所持有的因本次交易而
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含相应的现金分红收益)全部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后,
应另行补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
行补偿现金金额=补偿义务人各自应另行补偿金额-补偿义务人各自已另行补偿
股份数×本次发行价格。


     补偿义务人在以股份另行向华兴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 如上市公司发生
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则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
除权处理; 如上市公司发生现金分红的, 则补偿义务人各自另行应补偿股份在向
华兴源创实际进行补偿之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 应一并补偿给华兴源创。
补偿义务人向华兴源创支付的减值测试全部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交易对方合计
获得的交易对价。


     (七)超额业绩奖励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签署的交易协议,盈利预测补偿期满,如果标的
公司在盈利预测补偿期间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之和大于累计承诺净利润之和,则
超过累计承诺利润部分的 60%作为超额业绩奖励支付给标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
管理人员,但奖励安排的金额不超过本次华兴源创购买欧立通 100%股权交易总
对价的 20%。其中,交易对方获得的业绩奖励不超过超额奖励总额的 50%,剩
余部分由欧立通管理层及核心人员享有。


     获得奖励的对象和具体分配方法由欧立通的总经理拟定,并提交欧立通董事
会审议及报经欧立通股东作出决定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八)过渡期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上市公司将在交割日起 30 个工
作日内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欧立通在过渡期内(自评估基准日
(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的损益情况进行交割
审计。如欧立通在过渡期内因盈利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产增加的, 则该等增加部
分的净资产由上市公司享有; 如欧立通在过渡期内因亏损或其他原因导致净资
产减少的, 则该等减少部分的净资产在审计结果出具日起三十日内, 由交易对方
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足。


     上市公司所有滚存未分配利润在交易完成后将由新老股东共享。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欧立通 100%股权。欧立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
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华兴源创          欧立通          交易对价           占比
 资产总额/交易对价         124,325.71           23,366.73       104,000.00         83.65%
 资产净额/交易对价             91,130.11        21,095.19       104,000.00        114.12%
      营业收入             100,508.35           24,150.70            -             24.03%


     欧立通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资产净额(与交易对价相比孰高)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超过 50%,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科创板上
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
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李齐花、陆国初为夫妻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交易对方李齐
花、陆国初将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


                                                      重组前                     重组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976,000      57.60%     230,976,000     53.85%
陈文源                                         56,516,940      14.09%      56,516,940     13.18%
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张茜                                             8,445,060      2.11%       8,445,060      1.97%
实际控股人合计控制                            360,900,000      90.00%     360,900,000     84.14%
李齐花                                                    -           -    18,165,067      4.23%
陆国初                                                    -           -     9,781,190      2.28%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           -    27,946,257     6.52%
其他股东                                       40,100,000      10.00%      40,100,000      9.35%
上市公司股本                                  401,000,000     100.00%     428,946,257   100.00%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源华创兴,实际控制人为陈文源、张茜夫妇;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源华创兴,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文源、张茜夫妇。
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中水致远评
估机构出具的中水致远评报字[2020]第 020035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
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欧立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
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欧立通 100%
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评估值为 104,070.00 万元,较母公司账面净资产 21,103.72
万元,增值 82,966.28 万元,增值率 393.14%;较合并口径账面净资产 21,095.19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万元,增值 82,974.81 万元,增值率 393.34%。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104,000 万元。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和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重组方案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或核准,取得批准或核准前本次重组
方案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列示如下:


     (一)本次重组已履行的程序


     1、2019 年 12 月 6 日,欧立通作出董事决定并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方案。


     2、2019 年 12 月 6 日,华兴源创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同时,华兴源创与李齐花、陆国初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


     3、2020 年 3 月 6 日,华兴源创与李齐花、陆国初签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华兴源创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交易方案。


     (二)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华兴源创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需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上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以及履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不考虑配套融资,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重组前                      重组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        股份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苏州源华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0,976,000        57.60%     230,976,000     53.85%
   陈文源                                         56,516,940        14.09%      56,516,940     13.18%
   苏州源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苏州源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481,000         8.10%      32,481,000      7.57%
   张茜                                             8,445,060        2.11%       8,445,060      1.97%
   实际控股人合计控制                            360,900,000        90.00%     360,900,000     84.14%
   李齐花                                                    -             -    18,165,067      4.23%
   陆国初                                                    -             -     9,781,190      2.28%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                                          -             -    27,946,257     6.52%
   其他股东                                       40,100,000        10.00%      40,100,000      9.35%
   上市公司股本                                  401,000,000      100.00%      428,946,257   100.00%


          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源、张
   茜夫妇仍将控制上市公司约 84.14%的股权,因此,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11 月/2019 年 11 月 30 日             2018 年/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实际数        备考数         增幅
    总资产          213,262.23     319,151.78       49.65%       124,325.71    227,453.70       82.95%
    净资产          188,250.38     258,112.63       37.11%        91,130.11    151,213.93       65.93%
   营业收入         114,964.38     143,106.38       24.48%       100,508.35    124,659.05       24.03%
    净利润           16,097.47      26,365.90       63.79%        24,328.60     31,027.34       27.53%
归属于母公司所
                     16,097.47      26,365.90       63.79%        24,328.60     31,027.34       27.53%
  有者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3            0.65      52.44%             0.67          0.80       19.09%
      /股)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基本每股收           0.39             0.62        57.11%         0.66         0.78        17.49%
  益(元/股)


       如果本次交易得以实施,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净
  利润水平将明显增加,每股收益将相应提升,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得以
  进一步增强。


       八、本次交易业绩承诺及补偿的可实现性


       (一)业绩承诺是否合理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30,000 万元,上述业绩承诺为交易对方根据消费电子行业整体趋势、智能可穿戴
  设备未来需求、标的公司历史业绩等情况作出的,与标的公司历史业绩相比不存
  在异常增长,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业务发展规律,具体如下:


       标的公司报告期内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1-11月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收入                               28,142.00             24,150.70           7,394.98
  净利润                                  11,673.44            8,231.48            1,330.93

       可见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抓住可穿戴设备需求增长的战略机遇,收入规模快速
  增长,利润水平明显提升,业绩承诺水平符合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业绩增长趋势和
  利润规模。

       与主营消费电子行业智能组装、测试设备的同行业公司相比,标的公司业绩
  快速增长的变动趋势与行业保持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年度                    营业收入                   增速
                                 2018                   251,751.29
      博众精工                                                                    26.42%
                                 2017                   199,136.53
                                 2018                    90,438.64
      赛腾股份                                                                    32.38%
                                 2017                    68,317.54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2018                  68,739.93
    博杰股份                                                                   42.55%
                               2017                  48,223.22


     由上表可见,受益于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消费电子智能组装测试行业保持
持续快速增长,考虑到标的公司收入规模基数较小的因素,欧立通业绩快速增长
的情况以及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水平与行业变化趋势一致。


     另一方面,凭借创新的技术水平、优异产品质量、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欧
立通成功进入世界知名消费电子品牌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同时与优质客户的合作
也提高了欧立通在技术能力、管理能力、研发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水平,增强了综
合竞争力,为进一步开拓新客户以及智能装备的其他应用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于客户对于产品质量、功能的稳定性、交付及时性、技术更新及支持、售后服
务等均有很高的要求,且智能组装测试设备本身存在较高的转换成本,品牌厂商
基于产品生产稳定性和切换成本的考虑,不会轻易变更设备供应商,未来欧立通
有望在巩固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争取其他产品线的设备订单。因
此,业绩承诺水平符合智能装备行业的业务发展规律。


     (二)补偿协议签署情况


     2019 年 12 月 6 日,上市公司华兴源创(甲方)与交易对方李齐花(乙方)
及陆国初(丙方)签署了《盈利补偿协议》,并于 2020 年 3 月 6 日签署了《购买
资产协议和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盈利补偿协议》对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及
承诺净利润、补偿数额的确定原则、补偿实施程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约定,相关
业绩补偿措施明确可行,具体如下:


     1、盈利预测补偿期间及承诺净利润


     本次交易项下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为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该 3 年
以下简称“盈利补偿期间”)。乙方、丙方共同承诺,盈利补偿期间实现的经具备
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30,000 万元( 以下简称“累计净利润承诺数” )。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2、补偿数额的确定原则


     甲方应当于 2021 年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
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聘请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以下简称“盈利专项审核意见” ),且盈利专项审核
意见的出具时间应不晚于甲方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盈利补偿期间标的资产对应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之间
的差异情况,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盈利专项审核意见为依
据进行确定。


     3、各期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在盈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之前,不触发乙方和丙方的补偿义务;在盈利专项
审核意见出具之后,若盈利补偿期间全部届满时欧立通实现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低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则乙方和丙方应当按照约定对盈利补偿期间累计实际净
利润数与累计净利润承诺数的差异根据下述公式,以本次交易取得的新增股份对
甲方进行补偿,乙方和丙方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乙方和丙方应当
另行以现金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


     应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作价×(1-累计实际净利润数÷累计净利润
承诺数)÷本次发行价格


     另需补偿的现金金额=不足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


     乙方、丙方在以股份向甲方实际进行补偿之前,如甲方发生送红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上述公式中“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处理;如甲
方发生现金分红的,则乙方、丙方当年各自应补偿股份在向甲方实际进行补偿之
前累计获得的现金分红收益,应一并补偿给甲方。


     4、补偿的实施


     (1)股东大会启动补偿实施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若补偿义务人根据交易协议约定须向甲方进行补偿的,甲方应于当年年报披
露后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并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
关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后尽快办理完毕有关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


     (2)回购股份补偿


     盈利补偿期间结束后,在按上述约定计算出乙方、丙方各自应补偿股份数以
后,甲方应以总价款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对乙方和丙方合计应补偿股份予以回购并
注销。各方同意,如上述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因未获相关债权人认可或未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等原因而无法实施,则乙方、丙方应将上述合计应补偿股份于致使
股份回购及注销事宜无法实施的事由发生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赠送给其他股东
(“其他股东”指甲方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乙
方和丙方以外的股东),其他股东按照其持有之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扣除本次
新增股份后甲方之股份数量的比例享有获赠股份。


     (3)补偿义务人的配合义务


     乙方、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之配合。


     因此,交易对方已经按照规定与上市公司签订了明确可行的补偿协议。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及履约保障措施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且交易方案中已经设置较为充分的履约
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体如下:


     首先,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获得的现金对价和股份
对价相关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对方       所持欧立通股权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股)

 李齐花               65.00%              20,280.00    47,320.00           18,165,067

 陆国初               35.00%              10,920.00    25,480.00            9,781,190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合计              100.00%              31,200.00    72,800.00           27,946,257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中,两名交易对方均承担业绩承诺义务,业绩承诺方
获得交易对价总额为 104,000 万元,业绩承诺方具备进行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的
履约能力。根据《盈利补偿协议》取得的新增股份不足以补偿的部分,交易对方
应当另行以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其次,本次交易方案已经设置了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交易对方自本次
交易获得的股票设置了较长的锁定期,根据《盈利补偿协议》,交易对方直至盈
利专项审核意见出具且完成业绩补偿(如有)后方可进行解锁。占全部对价 70%
的股份对价将作为交易对方承担业绩补偿的主要措施,在全部业绩承诺期内处于
锁定状态,直至业绩补偿(如有)完成后方可解锁。同时,交易对方已承诺不得
将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处于限售期内的上市公司股票设置质押等权利负担,并
明确了相应罚则(交易违反锁定期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上市公司
由此遭受的损失),可有效保障股份补偿安排的履行。上述锁定及补偿安排能够
较好地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尽管本次交易方案可以较大程度地保障业绩补偿的履行,有利于降低收购风
险,但在极端情况下,仍可能存在业绩承诺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少于应
补偿数量,或业绩承诺方无法履行现金补偿的情形,上市公司已在本报告书中提
示业绩承诺补偿实施的违约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且交易方案中已经设置较为
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重组报告书(草案)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之盖章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