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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兴源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0-09-14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0-051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人员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0 年 9 月 12 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
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对拟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