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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兴源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0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源创”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
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华兴源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054 号文《关于同意苏州华兴源
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4.2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282.6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9,193.30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089.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647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安
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现阶段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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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有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
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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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分析和
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内审法务部作为现金投资产品事项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
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
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的义务。

    五、程序履行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审议程序履行情况

    2022 年 8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同意董事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控制风险,本次公司现金管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
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


                                   3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进行现
金管理,董事会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
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华兴源创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华兴源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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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伟               张鹏飞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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