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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睿创微纳: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黄俊)2019-08-14  

						                     独 立 董事提 名人声明
     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 提名黄俊为烟 台
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 已
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 、工 作经历 、兼任职务等
情况 。被提名人 已书面 同意出任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 股份有 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
提名人认 为 ,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 烟 台睿创微纳
技术股份有 限公 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
明如下   :




    一 、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 司运作的基本知识 ,熟 悉相关法律 、

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具 有 五 年 以上 法律、经济 、
财务、管理或者 其他履行独 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并 已
根据 《上 市公 司高级 管理人员培训 工作指引 》及相关规定取得独
立董事资格 证 书 。
    二 、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

的要求   :




     (一 )《 公 司法 》 关于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   ;




     (二 )《 公务 员法 》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三 )中 央 纪 委 、中央组 织部 《关于规 范 中管干部辞去公职

或者退 (离 )休 后担任上市公 司、基金 管理公 司独 立 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 》 的规定    ;




     (四     )中 央 纪 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 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五     )中 国保监会 《保险公司独 立 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       ;




                  (六   )其 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 、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 ,不 属于下列情形     :




                  (一 )在 上 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 业 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 亲属 、

主要社会关系 (直 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 母 、子女等 ;主 要社会关

系是指兄弟姐 妹 、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 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的
兄弟姐妹等 );
                 (二    )直 接或 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1%以 上 或者是

上 市公 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三 )在 直 接或间接持有 上 市公 司 已发行股份        sO/0以   上 的股
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 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 系亲
属   ;




                 (四    )在 上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五 )为 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 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 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的项
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 上签 字的人员、合伙人及
主要负责人                ;




                 (六 )在 与上 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具

有重大 业 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员,或 者
在该业 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         ;




                 (七   )最 近 一 年 内曾经具有前六项 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




                 (八 )其 他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四、独 立 董事候选人无下 列不 良纪 录     :
        (一 )近 三年 曾被 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   ;




        (二 )处 于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

事 的期 间    ;




        (三 )近 三年 曾被 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 以上通 报批评      ;




        (四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 间,连 续两次未 出席董事会会议     ,




或者未亲 自出席董事会会 议 的次数 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 三 分
之 一 以上    ;




        (五 )曾 任职独立董事期 间,发 表的独 立 意见 明显 与事实不

符。
       五 、包括烟 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在 内,被 提名人兼

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 市公 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 提名人在烟 台睿
创微纳技术股份有 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 、被提名人具各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 至少具
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 师 、会 计学专业 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
博 士 学位等 四类资格之 一 。
       本提名人 已经根据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 《上海证 券交易所 上 市公
司独 立 董事备案及培训 工 作指引》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 明真实 、完整和准确 ,不 存在任何虚假
陈述或误导成分,本 提名人完全明 白作 出虚假声 明可能导致的后
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火 因台睿创 微纳技
                                                    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