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创微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688002 证券简称:睿创微纳 公告编号:2020-033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7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整机楼三楼会议室(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贵
阳大街 11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32,023,29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32,023,2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29.668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29.668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陈文祥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赵芳彦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32,007,793 99.9882 15,500 0.0118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32,007,793 99.9882 15,500 0.011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32,007,793 99.9882 15,500 0.0118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32,007,793 99.9882 500 0.0003 15,000 0.011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1 关于《烟台 5,961,039 99.7406 15,500 0.2594 0 0.0000
睿创微纳技
术股份有限
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草案)》
及其摘要的
议案
2 关于《烟台 5,961,039 99.7406 15,500 0.2594 0 0.0000
睿创微纳技
术股份有限
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
议案
3 关于提请股 5,961,039 99.7406 15,500 0.2594 0 0.0000
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4 关于修订< 5,961,039 99.7406 500 0.0083 15,0 0.2511
信息披露管 00
理制度>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需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鹏、于洋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4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