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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准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19-07-16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 TZTEK Technology Co., Ltd.

      (苏州高新区培源路 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准科技”、“发行人”、“本公司”或
“公司”)股票将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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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1、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比例为 20%,新股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
价格涨跌幅限制。

    2、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新股上市后,无限售流通股 44,178,48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2.8195%。

    本次新股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
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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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市盈率 57.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
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计算)。截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可比上市公司精测电子、机器人、赛
腾股份、先导智能的静态市盈率分别为 46.13、65.38、50.09、35.50,平均静态
市盈率 49.27。本次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4、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技术人才对发行人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286 人,占发行人员工总数的 36.25%。随着
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厂商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不断加剧,发行人将面临技
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49.67%、69.22%和 70.28%,来源于苹果公司的直接收入占比分别为 8.02%、
29.46%和 28.51%,主要客户(包括经销模式最终客户)中来源于苹果公司及其
供应商的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49.98%、67.99%及 76.09%。未来,如果发行人与
主要客户的合作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苹
果公司近期手机产品出货量有所下降,未来如果苹果公司手机产品销量长期持续
下滑,甚至苹果公司未来的其他产品设计、功能特性无法获得消费者的认可,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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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产品的销量均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则存在对发行人业绩稳定性和持续经营能
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3、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58.04%、47.94%及 49.25%,处
于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供求关
系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产生波动。此外,随着发行人新业务
的持续开拓,来自汽车制造业、光伏半导体行业等下游行业客户占比不断提升,
上述行业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因此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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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19]1084 号《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30 号文)。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2、上市时间:2019 年 7 月 22 日。

    3、股票简称:天准科技。

    4、股票代码:688003。

    5、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93,600,000 股。

    6、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8,400,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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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4,178,483 股。

    8、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49,421,517 股。

    9、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936,000 股。

    10、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青一投资、天准合智限售期
36 个月,其他股东限售期 12 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
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的承诺”。

    11、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2、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
1,936,000 股股份限售 24 个月。(2)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
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
最终获配账户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 6 个月的投资者共 95 户,所持股份为
2,285,51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1.1805%。

    13、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4、上市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本次公开发行后发行人上市时市值为 49.37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
50,828.00 万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 16,541.53 万元,
满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的第三项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20 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
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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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zhou TZTEK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520 万元(本次发行前)
法定代表人           徐一华
成立日期             2009 年 8 月 20 日
整体变更日期         2015 年 2 月 17 日
住所                 苏州高新区培源路 5 号
邮政编码             215163
                     研发、生产、销售:测量和检测设备、测量和检测系统、机器人
                     与自动化装备、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大型自动化系
                     统、激光技术及装备、光电传感器、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信息技
经营范围             术与网络系统、光学产品、电子产品、机械产品,并提供以上产
                     品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租赁、附属产品的出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领先的人工智能技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以机器视觉为核心技
                     术,专注服务于工业领域客户,主要产品为工业视觉装备,包括
主营业务             精密测量仪器、智能检测装备、智能制造系统、无人物流车等,
                     产品功能涵盖尺寸与缺陷检测、自动化生产装配、智能仓储物流
                     等工业领域多个环节。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电话                 0512-62399021
传真                 0512-6239740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tztek.com/
电子邮箱             ir@tztek.com
董事会秘书           杨聪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青一投资。青一投资直接持有天准科技 8,000.00 万股股份,
通过天准合智间接持有天准科技 4.00 万股股份,合计持有天准科技 8,004.00 万
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55.12%,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41.34%。青一投资
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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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苏州青一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055187896P
法定代表人            徐一华
住所                  苏州高新区科灵路 78 号 1 号楼 101 室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2,000.00 万人民币
                      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经营范围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徐一华 55.00%,徐伟 45.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徐一华。徐一华持有青一投资 55.00%出资额,为青一
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青一投资直接持有天准科技 8,000.00 万股股份,青一投资为
天准合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准合智直接持有天准科技 4,029.80 万股股份,徐
一华通过青一投资、天准合智合计控制天准科技 12,029.80 万股股份,占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的 82.85%,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62.14%。徐一华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证号                   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
  徐一华           330719197809******              中国               无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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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售安排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
         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
         长锁定期限的承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下:

             1、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任职               任职起止日期                                    总股本的      限售安排
                                                         (股)       (股)
                                                                                   比例
                                                                                               青一投资、
徐一华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69,080,000     35.68%        天准合智
                                                                                             限售期 36 个月
          董事、董事会秘                                                                         天准合智
 杨聪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6,900,000      3.56%
          书、财务总监                                                                       限售期 36 个月
                                                                                                 天准合智
蔡雄飞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4,600,000      2.38%
                                                                                             限售期 36 个月
                                                                                                 天准合智
温延培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3,700,000      1.91%
                                                                                             限售期 36 个月
 陆兰         董事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骆珣       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李明       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王晓飞      独立董事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2、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任职               任职起止日期                                    总股本的      限售安排
                                                         (股)       (股)
                                                                                   比例
陆韵枫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周奇         监事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陈伟超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2 月          -            -           -       不适用

             3、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任职               任职起止日期                                    总股本的      限售安排
                                                         (股)       (股)
                                                                                   比例
                                                                                               青一投资、
徐一华    董事长、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69,080,000     35.68%        天准合智
                                                                                             限售期 36 个月


                                                   10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董事、董事会秘                                                                                    天准合智
 杨聪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6,900,000         3.56%
          书、财务总监                                                                                    限售期 36 个月
                                                                                                            天准合智
蔡雄飞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4,600,000         2.38%
                                                                                                          限售期 36 个月
                                                                                                            天准合智
温延培    董事、副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2 月              -       3,700,000         1.91%
                                                                                                          限售期 36 个月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限售安排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
         承诺”。 核心技术人员任职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占发行后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姓名                 任职                                             总股本的         限售安排
                                                 (股)           (股)
                                                                                  比例
                                                                                                 青一投资、
         徐一华           董事长、总经理                    -   69,080,000        35.68%           天准合智
                                                                                               限售期 36 个月
                       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                                                      天准合智
          杨聪                                              -    6,900,000         3.56%
                               总监                                                            限售期 36 个月
                                                                                                   天准合智
         蔡雄飞           董事、副总经理                    -    4,600,000         2.38%
                                                                                               限售期 36 个月
         曹葵康              技术总监                       -              -               -       不适用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14,520.00 万股,本次发行 4,840.00 万股新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19,360.00 万股,本次发
         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
                名称           数量(股)       占比(%)         数量(股)        占比(%)            期限
         一、限售流通股
         青一投资                80,000,000       55.0964%          80,000,000         41.3223%       36 个月
         天准合智                40,298,000       27.7534%          40,298,000         20.8151%       36 个月
         科技城创投(CS)         6,400,000          4.4077%         6,400,000             3.3058%    12 个月
         杨纯                     3,230,000          2.2245%         3,230,000             1.6684%    12 个月
         疌泉致芯                 3,000,000          2.0661%         3,000,000             1.5496%    12 个月
         东吴证券(CS)           2,867,000          1.9745%         2,867,000             1.4809%    12 个月
         原点正则                 2,290,000          1.5771%         2,290,000             1.1829%    12 个月



                                                       1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金沙江联合          1,840,000      1.2672%   1,840,000   0.9504%   12 个月
斐君铱晟            1,420,000      0.9780%   1,420,000   0.7335%   12 个月
青锐博贤            1,310,000      0.9022%   1,310,000   0.6767%   12 个月
苏钢                1,096,000      0.7548%   1,096,000   0.5661%   12 个月
王勇                  480,000      0.3306%    480,000    0.2479%   12 个月
玉冠弘仁              403,000      0.2775%    403,000    0.2082%   12 个月
博通金世              160,000      0.1102%    160,000    0.0826%   12 个月
钱祥丰                137,000      0.0944%    137,000    0.0708%   12 个月
杨飞穹                 50,000      0.0344%     50,000    0.0258%   12 个月
屠永钢                 34,000      0.0234%     34,000    0.0176%   12 个月
魏大华                 20,000      0.0138%     20,000    0.0103%   12 个月
沈国勇                 18,000      0.0124%     18,000    0.0093%   12 个月
崔力军                 11,000      0.0076%     11,000    0.0057%   12 个月
金伟                   10,000      0.0069%     10,000    0.0052%   12 个月
刘世刚                 10,000      0.0069%     10,000    0.0052%   12 个月
赵鹏                   10,000      0.0069%     10,000    0.0052%   12 个月
赵媛媛                     7,000   0.0048%      7,000    0.0036%   12 个月
陆青                       5,000   0.0034%      5,000    0.0026%   12 个月
吴永根                     5,000   0.0034%      5,000    0.0026%   12 个月
领航四海                   5,000   0.0034%      5,000    0.0026%   12 个月
江云荣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杨先会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张国梁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汤菊玲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鲁庆华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宋万全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朱美琴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李爱萍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胡菊华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秋兰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何军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严蕾华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崔胜凤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君创投资                   4,000   0.0028%      4,000    0.0021%   12 个月
许红娟                     3,000   0.0021%      3,000    0.0015%   12 个月
郑旭杰                     3,000   0.0021%      3,000    0.0015%   12 个月
胡景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傅素珍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苏俊杰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12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卢申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赵芳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熊四华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沈磊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陆炳元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于思灏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周洁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陈禄勇                        2,000        0.0014%            2,000        0.0010%   12 个月
海通创新证券投
                                  -                -      1,936,000        1.0000%   24 个月
资有限公司
社会公众股                        -                -      2,285,517        1.1805%   6 个月
        小计            145,200,000      100.0000%      149,421,517       77.1805%
二、无限售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                        -                -     44,178,483    22.8195 %
        小计                      -                -     44,178,483       22.8195%
        合计            145,200,000      100.0000%      193,600,000    100.0000%


六、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 10 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期限
  1       青一投资                         80,000,000          41.3223%        36 个月
  2       天准合智                         40,298,000          20.8151%        36 个月
  3       科技城创投(CS)                  6,400,000           3.3058%        12 个月
  4       杨纯                              3,230,000           1.6684%        12 个月
  5       疌泉致芯                          3,000,000           1.5496%        12 个月
  6       东吴证券(CS)                    2,867,000           1.4809%        12 个月
  7       原点正则                          2,290,000           1.1829%        12 个月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8                                         1,936,000           1.0000%        24 个月
          限公司
  9       金沙江联合                        1,840,000           0.9504%        12 个月
 10       斐君铱晟                          1,420,000           0.7335%        12 个月
                 合计                     143,281,000            74.01%


七、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名称: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的关系: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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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获配股数:1,936,000 股。

    (四)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4.00%。

    (五)限售安排:限售期 24 个月。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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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1、发行数量:48,400,000 股。

    2、发行价格:25.50 元/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4、市盈率:

    (1)43.11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39.19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57.48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52.26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5、市净率:3.18 倍(每股净资产按照 2018 年末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
计准则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6、发行后每股收益:

    (1)0.44 元/股(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5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0.50 元/股(按照 201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8.02 元/股。

    8、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 123,420.00 万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9]33130002
号《验资报告》。

    9、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项目                            金额(万元)
保荐、承销费用                                                     8,150.38
会计师费用                                                         1,073.58
律师费用                                                            391.51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29.25
发行手续费用                                                         48.36
                 合计                                             10,093.08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

    10、募集资金净额:113,326.92 万元。

    11、发行后股东户数:38,111 户。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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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本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瑞华审字(2019)33130002
号《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
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本公司 2019 年 1-6 月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
审议(未经审计)。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52,252.13          52,876.94          34,063.86           18,059.24
非流动资产               12,321.26          10,633.00            6,393.82            6,472.62
资产合计                 64,573.39          63,509.94          40,457.67           24,531.87
流动负债                 20,934.76          20,794.47          12,644.00             4,975.55
非流动负债                  789.51             785.06              952.60                0.00
负债合计                 21,724.26          21,579.53          13,596.59             4,975.55
股东权益合计             42,849.12          41,930.41          26,861.08           19,556.3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19,120.20           50,828.00          31,920.12           18,084.96
营业成本                 9,688.48          25,834.36          16,584.42             7,594.63
营业利润                   589.73            9,836.57           5,327.11            1,913.75
利润总额                   623.40            9,817.40           5,323.71            3,343.75
净利润                     918.71            9,447.33           5,158.07            3,148.98
归属于母公司
                           918.71           9,447.33            5,158.07            3,148.98
股东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
                           761.72           8,588.15            4,009.92            2,176.47
母公司的净利
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16.69         9,829.21       5,155.12        1,557.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80.73        -4,719.55        -595.83         -776.02

                                             17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6.91       4,442.90        1,119.83       -2,015.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09.27       9,574.72        5,461.06       -1,129.76

    4、主要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月/2019.6.30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流动比率                             2.50             2.54             2.69            3.63
速动比率                             1.14             1.51             1.65            2.5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3.64%           33.98%           33.61%          20.2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21%           38.12%           38.62%          27.14%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7.31             8.26             5.67            4.56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7             1.49             1.77            1.34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51.43        10,732.70         6,170.58        4,127.3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
                                   918.71         9,447.33        5,158.07        3,148.98
(万元)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
                                   761.72         8,588.15        4,009.92        2,176.47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1.17%          15.66%           18.66%          26.2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39           0.68             0.37             0.11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8           0.66             0.39            -0.0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
                                      2.95           2.89             1.92             1.43
资产(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权益÷期末股本。

    5、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及变动原因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万元)                      52,252.13       52,876.94                -1.18
         流动负债(万元)                      20,934.76       20,794.47                    0.67
          总资产(万元)                       64,573.39       63,509.94                    1.6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6.21           38.12                     -1.92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33.64           33.98                     -0.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42,849.12       41,930.41                    2.19



                                         18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95         2.89                2.19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万元)                     19,120.20    12,712.59               50.40
            营业利润(万元)                        589.73       438.37                34.53
            利润总额(万元)                        623.40       415.87                49.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918.71       558.44                64.5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761.72       388.09                96.27
              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4               6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0.03               91.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7         1.92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              1.80         1.33                0.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5,616.69    -2,822.65               98.9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9        -0.20               93.64
  注:涉及百分比指标的,增减百分比为两期数的差值。

       (1)收入变化情况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9,120.2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6,407.61
  万元,增幅为 50.40%。2019 年以来公司客户范围不断拓展,对消费电子行业客
  户收入持续增长的同时来自于光伏半导体、汽车制造等行业的收入明显增加,主
  营业务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同时,公司 2018 年末发出商品较多,2019 年 1-6 月
  部分发出商品通过客户验收并确认收入,也是公司 2019 年上半年收入增长较大
  的原因之一。

       (2)利润变化情况

       公司的经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上半年实现的净利润占全年的比重相对较低。
  2019 年上半年,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随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长,分别为 589.73 万元、623.40
  万元、918.71 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 151.36 万元、207.53 万元、360.27 万
  元,增幅分别为 34.53%、49.90%和 64.5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幅高
  于营业利润增幅主要系由当期确认的政府补助等营业外收入同比增加以及研发
  费用加计扣除等因素的影响。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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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 2019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16.69 万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2,794.04 万元,主要原因如下:(1)2019 年上半年确认收入的订单的部
分款项已于上年预收。因此,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50.40%,但相关现金流入仅
增长 2.63%;(2)生产经营的扩大,导致公司当期招聘了较多新员工,支付的
员工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 1,795.91 万元;(3)2019 年上半年公司内销收入增幅
较大,增值税销项税额较高,使得 2019 年上半年税费净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1,676.21 万元;(4)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 2019 年上半年支付的办公费、
差旅费等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也同比增加。

    2019 年以来,公司销售规模持续扩大,毛利率保持稳定,与主要供应商的
合作稳定,各研发项目顺利推进,管理层、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技术水平、服务
客户能力稳步提升,公司经营业务与业绩水准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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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
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
下:

 序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1                                              7505012200313442
                      开发区支行
   2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城支行         51875800000729

    除此之外,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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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
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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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保荐代表人:晏璎、郑瑜

    项目协办人:金天

    其他项目人员:程韬、洪伟、徐亦潇、李昕骥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63411627

三、提供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晏璎先生,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2011 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
主要参与了浙江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
公司 IPO 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融资项目、上海泛微网络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晏璎先生在
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郑瑜先生,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2010 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银行
部。主要参与了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南京佳力图机房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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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项目、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及非公开增发项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增发项目、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福
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等。
郑瑜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
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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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承诺

    (1)自天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天准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天准科技上市后,本公司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天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公司所持有的天准科技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公司减持天准科技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2%。

    (4)本公司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
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5)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天准科技所有。

    2、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徐一华承诺

    (1)自天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天准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天准科技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天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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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
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天准科技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
股份总数的 25%。

    (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份。

    (6)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7)本人将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天准科技所有。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杨聪、蔡雄飞承诺

    (1)天准科技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天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天准科技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
股份总数的 25%。

    (3)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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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
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5)本人将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天准科技所有。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温延培承诺

    (1)天准科技上市后,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
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天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天准科技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
股份总数的 25%。

    (3)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份。

    (4)本人将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天准科技所有。

    5、公司股东天准合智承诺

    (1)自天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天准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天准科技上市后,本单位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
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天准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
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本单位所持有的天准科技
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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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本单位减持天准科技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2%。

    (4)本单位将所持有的天准科技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天准科技所有。

    6、公司股东科技城创投、杨纯、疌泉致芯、东吴证券、原点正则承诺

    (1)自天准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本公司/本单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天准科技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本公司/本单位减持天准科技股票,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天准科技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天准科技股份总数
的 2%。

    7、其他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除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本
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自天准科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青一投资承诺

    (1)本公司既不属于天准科技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天准科技的战略投
资者,本公司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天准科技之股份以实现和确保本公司对天准科技
的控股地位,进而持续地分享天准科技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具有长期持有
天准科技股份的意向。

    (2)在本公司所持天准科技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丧失对天准科技控
股地位的前提下,出于本公司自身需要,本公司存在适当减持天准科技股份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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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能。于此情形下,本公司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公司在发行上市中
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公司拟减持天准科技股份,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2、持股 5%以上股东天准合智承诺

    (1)本单位既不属于天准科技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天准科技的战略投
资者,本单位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天准科技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天准科技的经营
成果。因此,本单位具有长期持有天准科技股份的意向。

    (2)在本单位所持天准科技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本单位自身需要,
本单位存在适当减持天准科技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单位减持之数量、比
例、金额等应符合本单位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3)如本单位拟减持天准科技股份,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股价的措施

    (1)预案的触发条件

    自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
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人上一个会计
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即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
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情形时,公司及本预案中规定的其他主体
应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2)公司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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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当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①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票;

    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并明确增持的金额和时间;

    ③在上述①②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
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司应要求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

    ④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通过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
式稳定公司股价;

    ⑤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通过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

    ⑥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稳定股价的
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
合上市条件。

    公司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的 5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通
过具体的稳定股价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实施。

    公司决定采取回购股票的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应当遵守本预案第三条的规
定。公司决定采取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削减开支、限制高管薪
酬等措施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决策程序、具体的方案应当符合法律、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

    (3)公司回购股票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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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回购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
份管理办法》等规定。具体回购方案应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股份回购决议后
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回
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
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预案触发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实施
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
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金额不低于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
购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获得募集资金净额的 8%。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
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4)控股股东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与程序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应在本预
案触发条件成就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在方案获得必要的审批
及授权后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增持股份的计划。在
公司披露增持发行人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将依照方案进行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末发行人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的 120%,增持的方式为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控股股
东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
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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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产的情形),控股股东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
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现金
分红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发行
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
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以前年度已经用
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可同时执行稳定股价的措施,亦可分别执行。若公司实施回
购的措施后或者控股股东增持方案在实施前发行人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
触发条件的,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5)发行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不影响公司股权分布始终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预案触发条件成就,且公司、控股股东均已依照预案
的规定采取了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但该等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完毕后发行人的股
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发生后 3 个交易
日内通知公司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包括拟买入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在
公司披露其买入公司股份计划的 3 个交易日后按照计划买入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方式买入
公司股份的,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
但如果在稳定股价的措施实施前公司股票收盘价已不再符合预案触发条件的,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稳定股价的措施。

    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发行人股价多次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不包括公司董
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及实施完毕当次稳
定股价措施并由公司公告日后开始计算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
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情形),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
购买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
月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2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所动用的资金
应不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过去十二个月从发行人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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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的税后薪酬累计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
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预案触发条件的情形时,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
稳定股价预案。

    若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更换或聘任新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
员,在该等人员就任前,公司应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
行稳定股价的义务,并要求其依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提出未履行本预案义务时的约束措施。

    2、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依照《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规定的条件、时间、期限、价格、方式等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3、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承诺

    (1)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本公司将依照《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时间、期限、价格、方式等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义务。

    (2)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
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实际控制人徐一华承诺

    (1)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本人将依照《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时间、期限、价格、方式等履行稳定公司
股价的义务。

    (2)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5、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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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或)董事,本人将依照《苏州天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规定的条件、时间、期限、价格、方
式等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2)作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或)董事,本人同意发行人依照《苏
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规定,在发行人认为必要
时采取限制本人薪酬(津贴)、暂停股权激励计划等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3)如本人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人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徐一华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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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五、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
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
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
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
阶段内,则本公司将基于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
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
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
价格做相应调整。

    (3)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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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
工作。

    ②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
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
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
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
公司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或由本公司依法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
阶段内,则本公司应促使发行人基于其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
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上市交易之后,则本公司将
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
价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
认定的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
价格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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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
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
工作。

    ②本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
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
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实际控制人徐一华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
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
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或由本人依法回购其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
阶段内,则本人应促使发行人基于其发行新股所获之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如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上市交易之后,则本人将于

                                  37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20 个交易日内(或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按照发行价
格或上述情形发生之日的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以孰高者为准),与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其他主体(如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购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
格做相应调整。

    (3)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
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②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
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①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
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
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38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②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
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③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
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上述承诺内容系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
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海通证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
偿投资者损失。

    海通证券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过错致使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过错致使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39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如因本公司过错致使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9、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过错致使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过错致使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
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40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③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 12 个月的
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
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④自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
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控股股东青一投资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本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
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④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
公司从发行人处所得分红归属发行人所有。

    3、实际控制人徐一华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41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
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消除因本
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④本人完全消除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本人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
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4、持股 5%以上股东天准合智承诺

    (1)本单位将严格履行本单位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如本单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
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单位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
补偿金额依据本单位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单位完全消除
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④本单位完全消除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
单位从发行人处所得分红归属发行人所有。

    5、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
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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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
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有)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本人完全
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产生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③本人完全消除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人将
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发行人增加本人薪资或津贴,并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发
行人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

七、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上述责任主体已出具相关承诺,并对其未履行承诺作出相应
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合理、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责任主体已出具相关承诺,并对其未履行承诺作出相
应的约束措施,上述承诺及约束措施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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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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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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