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准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9-25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拟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审查,基于独立客观的
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独
立、客观、公正,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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