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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准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2021-03-10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苏州
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准科技”)《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
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对2020年度的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骆珣女士、独立董事王晓飞女士和
董事杨聪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
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骆珣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历次会议均由全体委员
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序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号
                                            1、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3、关于《2019年财务决算报
 1     计委员会第九次        2020年4月7日
                                            告》的议案
       会议
                                            4、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2     第二届董事会审       2020年4月24日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计委员会第十次                       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3     计委员会第十一      2020年7月22日
                                            金管理的议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4     计委员会第十二      2020年8月11日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次会议                               要》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5     计委员会第十三      2020年9月22日
                                            议案
       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审                       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6     计委员会第十四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次会议                               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行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和评价,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要求,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
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参与制定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审计委
员会职能,监督和指导相关内控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进行各项工作,确保公司
规范运作。
     (三)审阅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
决算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的情况,能公允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
部门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积极协调,并充分讨论沟通,保障公
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
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
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的评估和公司关联交易
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较好地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独立、客观、专业的工作原则,充
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促进
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坚持不懈。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