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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21-10-28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日确定为 2021 年 10 月 27 日,并以 18.8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8 名激励
对象授予 106.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