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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准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璎、郑瑜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003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 号)核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840.0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23,42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326.92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
 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1 年度持
 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
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1
                 项 目                                          工作内容
计划。                                         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
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
                                               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
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
                                               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
                                               况。
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
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
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其中,保荐机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构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
                                               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
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
的行为规范等。                                 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
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
                                         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督
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
                                         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
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
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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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重大遗漏。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
                                         的情况”。
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
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
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的情况”。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施予以纠正。                                   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
                                               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
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
                                               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
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
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
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
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
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
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该等事项。


                                           3
                 项 目                                          工作内容
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
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
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         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
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       202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对上
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       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
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荐代表人有 1 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
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
                                         该等事项。
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
                                         该等事项。
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 该等事项。


                                           4
                  项 目                                        工作内容
现场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
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
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
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该等事项。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
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
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
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
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
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
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 该等事项。
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
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
                                         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
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 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1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对上市公司募
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
                                         具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
                                         报告。
                                              2021 年度,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
                                              下:
25、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2021 年 3 月 9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
                 项 目                                      工作内容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2021 年 3 月 9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意见》;
                                           2021 年 5 月 7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13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2021 年 7 月 23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之专项核
                                           查意见》;
                                           2021 年 9 月 29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在建项目之专项核查意
                                           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之专项
                                           核查意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之专项核查
                                           意见》;
                                           2021 年 11 月 17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26、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无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6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科技创新型行业,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获专利授权共计 174 项,其中发明专利 78 项。由于下游行业产品
迭代较快,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不能及时匹
配客户的需求,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2、研发失败的风险

    近 3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 9,472.43 万元、15,459.03 万元和 21,701.19
万元,占同期收入的 17.51%、16.03%和 17.15%。未来,公司将保持对创新技术
研发的高投入,如果存在项目研发失败,或者相关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
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技术人才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794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41.64%。随着行业
竞争日趋激烈,各厂商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不断加剧,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
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在科创板的发行上市,资产和业
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公司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战略
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


                                    7
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
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5.71%、42.46%和 42.41%,
处于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供求
关系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产生波动。此外,随着公司新业务
的持续开拓,来自汽车制造业、光伏半导体行业等下游行业客户占比不断提升,
上述行业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3、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805.97 万元、23,336.95
万元和 31,245.95 万元。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
加,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增加
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4、存货跌价及周转率较低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各类存货余额
呈增长趋势,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25,011.90 万元、39,840.13 万元及 69,877.44
万元。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为单一客户研发生产的
专用产品未能成功实现销售,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26、1.71 及 1.33,均处于较
低水平,使得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因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而引致的资金需求,较大的存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速度将会影响
公司整体的资金营运效率,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天准软件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税务局,享受 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子公司苏州龙山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苏州龙园软件有限公司先后获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


                                     8
企业认定证书》,享受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未来,如果相关税收政策
发生变动,公司的税收优惠无法延续,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汇率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汇兑损失 54.08 万元、汇兑损失
1,570.66 万元及汇兑收益 213.80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
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7、商誉减值风险

    2021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对 MueTec 公司的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并购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合并
报表的商誉,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商誉金额为 9,156.88 万元,如果未来因经济环境、
行业政策或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 MueTec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将相应减少公司该年度的营业利润,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8、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2021 年末,资产负债率 40.58%,公司流动比率 2.22,速动比率 1.43,公司
偿债能力处于一般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若未来
不能有效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库存,改善客户、供应商信用期,公司将会面临
偿债能力不足及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和手段以及商业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信贷资金,同时加强经营管理,持续降低库存,改善客户、
供应商信用期。

    (三)行业风险

    1、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消费电子、半导体、PCB、新能源和新汽车等行业,
下游行业如果出现不景气或增长乏力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其中,消费电子行业可能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行业终端销售受到影响,如果下


                                     9
游客户出现业绩下滑、延迟或取消新产品的发布,可能会导致公司订单的延期交
付、延期验收,甚至取消订单。若出现此类极端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而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整体受宏观经济与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较
大,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开拓新
客户、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季节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受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业务周期等因
素影响,存在季节性不均衡的特点,而期间费用均衡发生,因此净利润的季节性
不均衡性就表现得更加明显。这是由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性决定的。

    公司过去年度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曾经出现经营业绩同比或环
比大幅增长、大幅下滑或者亏损的情况,公司未来亦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当出现
这些情况时,并不一定表示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完整年度数据更能准确
体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季节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的影响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疫情导致全球经济发
展停滞,消费紧缩,进而可能出现公司所服务下游行业的销售受影响。如果疫情
长期持续,各地防控政策可能持续限制人员流动,或出现公司供应商、下游客户
停产等情况,将对公司的供应链,以及产品的销售、发出商品的验收、应收账款
的回款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群体覆盖了我国工业的包括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
仓储物流在内的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公司的经营业务与下游行业及宏观经济
周期密切相关。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下游行业的发展环
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的风险


                                  10
    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出口产品时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未来,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公司未能准确判断
汇率走势,或未能及时实现销售回款和结汇导致期末外币资金余额较高,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国际贸易摩擦升级的风险

     2021 年,公司的外销产品实际在国内使用,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的直接
影响。但公司下游客户的消费类电子、半导体等领域,均为全球化产业链,如果
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不排除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需求受到影响,继而沿产业
链传导,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度             2020年度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265,238,702.28     964,110,234.89            31.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125,858.80     107,381,259.83            24.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7,123,033.89       83,206,356.11           16.73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003,617.63      51,617,988.81          -417.73
                                                                       本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39,875,198.22    1,546,616,685.80           -0.44
总资产                          2,591,476,461.37    2,121,007,275.89           22.18

    2021 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度         2020年度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55         0.5570                26.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055         0.5570                26.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5109         0.4316                18.37%


                                       11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1       6.62    增加2.1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6.38       5.13    增加1.25个百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77      16.03    增加4.74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公司 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6,523.87 万元,同比增加 31.23%,主要系
2021 年光伏半导体行业、汽车行业、PCB 行业和智能网联领域收入均大幅增长,
新业务的增长使得非消费电子领域业务的占比上升到了 49.78%,降低了对消费
电子行业的依赖。

    2、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1,562.16 万元,同比减少了
417.73%,主要系公司为应对供应链风险,对部分原材料进行策略性备货,增加
了购买原材料支付的现金;同时公司本期职工薪酬费用有较大的增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形成了技术与创新优势、团队优势、人才优势、质量
管理与快速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1、技术与创新优势

    技术领先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
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近 3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 9,472.43
万元、15,459.03 万元和 21,701.19 万元,占同期收入的 17.51%、16.03%和 17.15%。
持续的技术投入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已获得 174
项专利授权,其中 78 项发明专利,同时取得 109 项软件著作权。经过 10 余年的
持续研发和深度挖掘,公司在机器视觉核心技术的关键领域获得多项技术突破,
具备了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设计先进视觉传感器和精密驱动
控制器等核心组件的能力。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 2D 视觉算法、基于深度学习的缺陷检测、3D
视觉算法、3D 点云处理、多传感器融合标定等机器视觉算法,并自主开发了工
业视觉软件平台 ViSpec。该平台广泛用于公司各主要产品,服务于消费电子、

                                     12
半导体、PCB 、新能源、新汽车和智能网联等各个下游行业客户,成功实现对
4,000 余家客户产品的 2D/3D 尺寸及缺陷检测,形成数万个应用案例。在此之上,
公司在客户场景归纳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形成工业软件平台,帮助客户持续进行
设备优化和制程优化。

    同时,公司具备精密光机电一体化设计能力。在先进视觉传感器领域,掌握
包括精密光学系统设计、高可靠结构设计、高速高动态 CMOS 与 CCD 成像电路
设计、芯片级计算单元设计、嵌入式图像处理算法等关键技术,具备先进视觉传
感器整体研发能力。在精密驱控领域,公司具备超精密运动平台及配套的高性能
伺服驱控系统的设计能力,可有力支撑公司在视觉制程装备领域的业务拓展,同
时也为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布局提供了技术保障。

    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让公司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中保持优势,通过工业视觉
装备赋能下游客户,帮助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工业领域转型
升级。公司以积累的核心技术为支撑,深入挖掘现有应用领域,灵活应用各种技
术组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拓宽技术的应用领域,发掘新兴或未开发领
域,抢占市场先机,具备较强的技术与创新优势。

    2、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在北京理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微软亚
洲研究院,为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领域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徐
一华先生在历年科研与创业生涯中,曾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2016 年获评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
才,2018 年获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徐一华在人工智能、机器视觉
领域有丰富的科研和产品开发管理经验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机器视觉技术研究及
产品开发。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机器视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与财
务等工作,精通技术,熟悉市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状态。稳定、优
秀的核心团队为公司的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形成不


                                   13
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公
司研发人员分别为 413 人、639 人和 79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39.86%、
39.86%和 41.64%,研发团队成员有来自微软亚洲研究院、华为等知名企业,也
有来自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高等学府,还有来自德国、
日本的归国人员。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覆盖面广,包括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测
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业设计、自动化、机电、机械设计、计算机、汽车
等专业,充分满足了本行业技术研发的需要。公司在团队与人才储备方面的竞争
力不断凸显。

    3、质量管理与快速服务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 ISO9001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生产和管理工作,持续构建
维护规范化、规模化的产品制造和品质检测体系,在品质稳定性、制造效率方面
为客户提供可靠保障。公司拥有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分布在我国精密制造业集中
的华东、华南、华北、中部等区域,可以就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相比康耐视、
基恩士等国际领先的机器视觉知名公司,公司可以为国内客户提供更为迅速、及
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在同等技术水平下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4、品牌优势

    公司的工业视觉装备获得下游行业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在行业里树立了良
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京东方、欣旺达、德赛、
东山精密、英飞凌、隆基、博世、三花智控、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的产品在
行业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5、规模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工业视觉领域,目前已经发展为工业视觉装备龙头企业,从
2016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逐年稳步提高,展现出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随着公司的进一步积累,通过平台化建设、产品方案持续迭代、供应链持续优化,
将会从效率、技术、成本等方面体现出规模化的优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4
    公司 2021 年研发费用 21,701.19 万元,较 2020 年同期研发费用 15,459.03
万元明显增加。2021 年度,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17.15%。主要研发
工作包括:

    (1)在消费电子行业,全面推进视觉检测装备研发、研发的视觉制程装备
逐步推向市场;

    (2)在 PCB 行业,继续提升 LDI 产品技术指标、完善功能、扩宽应用场景,
面向 PCB 缺陷检测的 AVI 设备开始进入客户小批量试用阶段,另外还有更多的
新产品在研发中;

    (3)在半导体行业,2021 年公司完成收购德国 MueTec 公司 100%股权,在
此基础上,积极推进 MueTec 产品线技术升级,以覆盖 55nm、28nm 等工艺节点;

    (4)在汽车行业,公司聚焦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智能化、电气化的关键零部
件,如汽车热管理系统及子模块、汽车悬架系统及子模块,各类汽车电子系统及
子模块等,提供完整的智能解决方案交钥匙工程,包含智能车间、高端智能产线、
高端智能检测组装专机装备;

    (5)在智能网联领域,推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前装及后装应用,并持续推
进 AI 边缘计算设备、车路协同方案等研发工作。

    2021 年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4,572.84 万元,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为 17.40%。
资本化金额主要用于 PCB 缺陷检测设备研发、新一代光伏硅片分选机研发、通
用影像测量设备研发等项目,资本化研发项目的研发内容如下:

    (1)PCB 缺陷检测设备研发

    PCB 缺陷检测设备是基于光学原理对 PCB/FPC 裸板进行终检,代替原有人
工检测的智能装备。设备通过视觉系统自动扫描 PCB/FPC 采集图像,并对图像
进行分区分层检测,将其检测结果与数据库样本进行比较,经过图像处理及分析,
检查出 PCB/FPC 上缺陷,并通过显示器或自动标志把缺陷显示或标示出来,供
维修人员修整。

    设备运用高速、高精度视觉处理技术,可快速、准确地检测出 PCB/FPC 焊


                                   15
盘、线路、字符、补强、基板等不同类型缺陷。该项目设备适用于 PCB 出厂前
的外观检查,对其缺陷、瑕疵进行检测,并可通过参数配置满足客户定制和扩展
需求。

    (2)新一代光伏硅片分选机研发

    新一代光伏硅片分选机是对光伏硅片进行自动化尺寸及缺陷检测,并根据检
测结果进行自动分级分选的智能装备。设备基于线激光位移传感器、线扫描相机
等传感器对光伏硅片的高速扫描,可实现硅片厚度、TTV、电阻率、翘曲、线痕
值、隐裂、可见裂纹、杂质、穿孔、缺角、脏污、崩边、边长、倒角、对角线、
直角边长、垂直度、平行度等特性的高速、高精度一站式自动检测分选。

    设备基于深度学习技术实现对产品瑕疵特征的自动归纳和建模,实现缺陷的
智能化检测并显著降低新缺陷的导入时间,其行业领先的检测效率及检测精度可
以帮助光伏行业客户有效提升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3)通用影像测量设备研发

    通用影像测量设备是一款用于 3C 行业中的盖板玻璃、金属中框、电池等零
部件非接触式高精度测量的标准化设备。该设备可配置相机、点激光、线激光和
点光谱等多种测量传感器,用于图像和点云数据的灵活获取;并通过高效的
2D/3D 视觉算法内核,实现高精度全尺寸测量。

    项目为 3C 零部件制造企业提供了一种通用化高效在线尺寸测量解决方案。
其领先的高精度高速飞拍、2D/3D 多维度测量、人机优化的编辑软件、模块化配
置、多机台快速部署及批量复制等优点可有效帮助客户提高生产质量、提升生产
效率、节省人力成本。

    (4)在线式点胶检测一体设备研发

    点胶检测一体设备主要用于 3C 产品高精密点胶检测场景。该设备运用 3D
仿形技术,对异形、易变形、曲面产品进行涂胶轨迹规划、精准涂胶并对点胶后
的胶路进行自动检测。设备主要特点包括:(a)采用 3D 激光扫描,自动生成涂
胶轨迹,并针对产品外观变化自动纠正轨迹,帮助客户提升产品良率;(b)采用
高性能多轴运动控制技术搭配直线模组,实现高速、高精度作业,帮助客户提升

                                    16
生产效率;(c)通过定制开发的专属胶路检测算法,稳定、高效地管控点胶轮廓,
把控产品质量。

    该项目设备将高精度 3D 定位、自动点胶、点胶后 3D 检测功能集成为一体,
适用于轮廓易变形且精度要求较高的 3C 产品,在充分解决传统点胶与检测分站
作业的同时可节约空间、降低总拥有成本,提供高精度、高效、稳定、灵活的自
动点胶、检测方案。

    (5)激光直接成像设备研发

    激光直接成像设备基于新型的数字微镜、高分辨率的光刻镜头以及高精度的
直线电机等,实现非接触式的直接曝光工艺,取代传统的接触式曝光设备。设备
采用亚微米级高精度直线运动模组、全封闭式光学设计、新一代 DMD 控制技术,
相比传统 PCB 接触式成像,具有高解析、高产能、高对位精度等优点。

    该项目设备具备更高的良率、更高的生产效率、更短的生产周期以及更低的
运营成本,为客户带来全方位的收益,除 PCB 行业外,本项目设备也可应用于
显示面板以及封装、分立器件等泛半导体领域。

    (6)AI 边缘计算设备研发

    该项目目标是研发一款 AI 边缘计算设备,基于 NVIDIA 嵌入式 GPU 模组
开发面向智慧交通、移动机器人、新零售等场景的多处理器控制器,为 AI 应用
提供基础软硬件平台和感知算力。设备内置车规级 MCU 处理器、CPLD 等多种
处理器,运行满足车规要求的安全系统;内置硬件授时同步电路,为系统提供安
全可靠的时钟源,满足相关应用场景复杂的高实时性、高可靠性需求。

    该产品主要应用于需要高算力的数据采集边缘计算领域,帮助客户快速接入
感知设备数据,实时得到处理结果并作出算法抉择,可赋能智慧交通、移动机器
人、电力检测、新零售等泛工业领域,提升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

    (7)3C 玻璃缺陷检测设备研发

    3C 玻璃缺陷检测设备研发项目主要面向 3C 智能终端行业,研发一款高速、
高效、高准确性的玻璃类产品瑕疵检测装备。该项目基于机器视觉系统并结合


                                   17
AI 深度学习瑕疵检测算法,对被检测产品进行全方位视觉瑕疵检测。项目研发
的关键技术包括:高速、高稳定性的皮带传输系统;多角度全方位的高速视觉检
测系统;新一代基于深度学习的瑕疵检测算法。

    项目未来产品主要应用于 3C 玻璃类产品在各个生产制造工艺段的缺陷检测,
能够帮助客户改善生产工艺、节省后续工艺的浪费、提高产品品质、节省人力成
本和物料成本。

    (8)3C 结构件尺寸测量设备研发

    3C 结构件尺寸检测设备主要面向 3C 智能终端结构件进行非接触尺寸自动
化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判定被测产品尺寸是否符合要求。项目核心技术包括通
用高精度定位治具、2D/3D 融合标定算法、3D 点云计算测量软件等。在测量产
品尺寸的同时,可将视觉系统所采集的数据通过可视化软件进行呈现,便于用户
直接查看产品的三维信息,通过交互操作直观地得到所需的测量结果,帮助客户
提升工艺分析能力,优化工艺制程。

    该项目设备兼容性强,通过改动治具及视觉传感器布局可适用于不同 3C 产
品结构件的尺寸测量需求。

    (9)3C 摄像头组装及检测设备研发

    3C 摄像头组装及检测设备研发主要面向 3C 摄像模组高精度智能组装场景,
利用高精度的影像定位及精密驱控技术,实现各模块的智能化贴装,确保点胶、
贴合等工艺满足摄像模组的行业标准。项目核心技术包括:基于机器视觉的模板
匹配定位技术;智能化胶型检测算法;可编程点胶路径控制软件,实现不同产品
兼容。

    该项目研发的产品能够帮助客户实现 3C 摄像模组智能组装工艺的优化,并
提升智能组装的合格率、性能、产能等关键指标。

    (10)智能网联路侧智能感知系统研发

    智能网联路侧智能感知系统以天准 GEAC 边缘计算控制器为 AI 计算平台,
接入相机、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等传感器,通过多传感器融合感知算法,对路


                                     18
面交通参与对象进行实时的识别、跟踪、定位、速度、航向等感知计算,为 ITS
提供精确、实时、稳定的感知数据。

    项目产品主要应用场景为智慧交通,在自动驾驶模式下,结合 RSU(路侧
单元)、OBU(车载单元)及云计算能够通过对实时交通信息的分析,自动选择
路况最佳的行驶路线,从而大大缓解交通堵塞。除此之外,通过与车载传感器和
摄像系统搭配,可以感知周围环境,做出迅速调整,从而实现“零交通事故”。

    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现有研发部门的基
础上,公司将加大投入,完成新研发基地的建设。在核心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将
进一步推动现有机器视觉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并转化为技术专利予以保护,增强
公司的技术壁垒,保证公司核心技术的领先性。截至 2021 年末公司拥有授权专
利 174 项,其中发明专利 78 项,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申请机器视觉技术及其产
品的相关专利。

    同时,公司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产业链横向发展的需要,将现有机器视觉
技术应用范围进一步在消费类电子、PCB、新能源、半导体、新汽车和智能网联
等应用领域进行推广,创造全新的机器视觉应用产品,促进技术成果向新产品转
化,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公司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37,264.07 万元,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 13,190.66
万元。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7,097.32 万元,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41,193.8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9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115,269.62
   减:支付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1,942.70
   及税费
   减:2019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37,264.07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金额                   6,482.85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5,781.22
            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
   减:2020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3,190.66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3,190.66
   加:现金管理收益(实际收到)                                3,394.83
   减:2021 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7,097.32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7,097.32
   减: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024.12
   募集资金专户年末余额                                       41,193.82

    公司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国
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


                                       20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
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21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晏   璎                郑   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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