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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8-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准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晏璎、郑瑜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003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84 号)核准,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84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 民 币 123,420.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3,326.9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19 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
应的工作计划。                                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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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
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
易所备案。                              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况。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
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审核后予以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
                                        项。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司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 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
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持续督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导期间,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项承诺。                                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本持续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核查了上市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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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况,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求,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有效执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 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
                                     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
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露审阅的情况”。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
                                     露审阅的情况”。
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
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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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正。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
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
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 实际控制人等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
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 况。
行充分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 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 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
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 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
时、充分履行承诺。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
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
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
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
进行补正。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
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
                                       事项。
及 时 督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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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
                                     未出现该等事项。
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
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
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
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
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 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
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 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
参加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
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事项。
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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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
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
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
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
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
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定 有 重 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 未出现该等事项。
项,并发表意见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
                                       未出现该等事项。
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
                                       未出现该等事项。
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
                                       未出现该等事项。
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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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要业务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
等重大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
意见的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
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
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
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
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 未出现该等事项。
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
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
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
意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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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 目                               工作内容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
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 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
募 集 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 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
查。                               金监管协议。

                                   2022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21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 3 月 25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5、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     2022 年 4 月 14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5 月 8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
                                   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2 年 5 月 10 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
                                   见》。


                                    8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
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
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
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准科技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重大风险事项


    1、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研发与创新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科技创新型行业,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
期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 242 项,其中 128 项发明专利,累计取得 129 项软件著
作权。由于下游行业产品迭代较快,客户需求不断变化。未来,如果公司的技术
研发创新能力不能及时匹配客户的需求,公司将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
    2、研发失败的风险
    近 3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 9,472.43 万元、15,459.03 万元和 21,701.19,
占同期收入的 17.51%、16.03%和 17.15%。未来,公司将保持对创新技术研发的
高投入,如果存在项目研发失败,或者相关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技术人才对公司的产品创新、持续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技术研发人员 769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 38.53%。随着行业竞
争日趋激烈,各厂商对于技术人才的争夺也将不断加剧,公司将面临技术人才流
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9
    1、管理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在科创板的发行上市,资产和业
务规模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的提升,公司人员规模进一步扩大,这对公司在战略
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
公司不能适应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
理能力、优化管理体系,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5.71%、42.46%和 42.41%,
处于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供求
关系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产生波动。此外,随着公司新业务
的持续开拓,来自汽车制造业、光伏半导体行业等下游行业客户占比不断提升,
上述行业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的风险。
    3、消费类电子行业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消费类电子行业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50.81%、
46.60%、51.87%,受下游客户需求影响,不同年度中,该类型产品在设计上有
所不同,各期细分产品的销售构成不同,同时面临的竞争格局也不同,导致该类
业务在各个年度之间的毛利率存在差异,即毛利率存在各期波动的风险。
    4、光伏半导体、汽车等领域收入存在波动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4,106.93 万元、96,411.02 万元、
126,523.87 万元,其中,光伏半导体行业、汽车行业客户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
要是由于政策持续发力及下游产品需求旺盛,导致公司能在过去一年不断拓展新
客户,但是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导向、宏观经济发展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受疫情等
不确定因素影响,下游行业的发展速度放缓,产品需求减弱,可能会使得公司来
自上述两个领域的收入存在一定波动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12,805.97 万元、23,336.95
万元和 31,245.95 万元。未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持续增
加,如果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增加


                                      10
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存货跌价及周转率较低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各类存货余额
呈增长趋势,各期末存货余额分别为 25,011.90 万元、39,840.13 万元及 69,877.44
万元。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为单一客户研发生产的
专用产品未能成功实现销售,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26、1.71 及 1.33,均处于较
低水平,使得公司对营运资金需求较高。未来,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补充因业务规
模不断扩大而引致的资金需求,较大的存货规模和较低的存货周转速度将会影响
公司整体的资金营运效率,并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延续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苏州天准软件有限公司系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税务局,享受 15%税率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子公司苏州龙山软件技术有限
公司、苏州龙园软件有限公司先后获得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软件
企业认定证书》。未来,如果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动,公司的税收优惠无法延续,
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汇率风险
    2019 年至 2021 年度,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汇兑损失 54.08 万元、汇兑损失
1,570.66 万元及汇兑收益 213.80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
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商誉减值风险
    2021 年 5 月,公司完成了对 MueTec 公司的并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本次并购支付的成本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形成合并
报表的商誉,该商誉不做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商誉金额为 9,156.88 万元,如果未来因经济环境、行
业政策或经营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 MueTec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将相应减少公司该年度的营业利润,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6、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较低的风险


                                      11
    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 45.04%,公司流动比率 1.81,速动比率 0.79,公司
偿债能力处于一般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若未来
不能有效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库存,改善客户、供应商信用期,公司将会面临
偿债能力不足及流动性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工具和手段以及商业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信贷资金,同时加强经营管理,持续降低库存,改善客户、
供应商信用期。
    7、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195.91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销
售规模不断扩大,员工数量持续增长,公司战略性原材料采购备货及员工薪酬增
加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公司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期间,如未来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可能会导致营运资金紧张的风险,进而影响公
司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
    8、研发投入资本化带来的业绩风险
    为保持技术先进性和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
将符合条件的开发支出资本化。若开发支出对应的在研项目研发成功,产品达到
预定的指标要求并可以实现产业化,相关研发投入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存在
降低公司未来年度利润的风险。若在研项目开发失败,或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形成
的无形资产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将形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为控制研发风险,公司将立足市场,综合考虑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
加强研发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提高研发效率,降低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9、股权投资发生亏损的风险
    近年来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开展了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相关产业基金存在受
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因而存
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股权投资基金未
来后续的进展情况。公司参与投资的苏州矽行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未来一段时间
内都将处于产品研发期,研发投入较大,如果苏州矽行研发进展或客户开拓情况
不及预期,可能会导致苏州矽行未来数年持续亏损,其亏损将会以公司投资额
1,900.00 万元为限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12
    1、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集中在消费电子、半导体、PCB、新能源和新汽车等行业,
下游行业如果出现不景气或增长乏力的情况,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其中,消费电子行业可能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行业终端销售受到影响,如果下
游客户出现业绩下滑、延迟或取消新产品的发布,可能会导致公司订单的延期交
付、延期验收,甚至取消订单。若出现此类极端情况,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而新能源、汽车等下游行业整体受宏观经济与产业政策等因素影响较
大,存在一定的波动风险,加之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开拓新
客户、有效扩大市场份额,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季节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的营业收入受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主要客户的合作模式、业务周期等因
素影响,存在季节性不均衡的特点,而期间费用均衡发生,因此净利润的季节性
不均衡性就表现得更加明显。这是由公司所在行业的特性决定的。公司过去年度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或第三季度,曾经出现经营业绩同比或环比大幅增长、大幅
下滑或者亏损的情况,公司未来亦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当出现这些情况时,并不
一定表示公司经营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完整年度数据更能准确体现公司的实际经
营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季节性大幅波动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新冠肺炎疫情的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的影响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疫情导致全球经济发
展停滞,消费紧缩,进而可能出现公司所服务下游行业的销售受影响。如果疫情
长期持续,各地防控政策可能持续限制人员流动,或出现公司供应商、下游客户
停产等情况,将对公司的供应链,以及产品的销售、发出商品的验收、应收账款
的回款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宏观经济变化的风险
    公司的客户群体覆盖了我国工业的包括消费电子、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
仓储物流在内的多个国民经济重要领域,公司的经营业务与下游行业及宏观经济
周期密切相关。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影响到下游行业的发展环
境,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3
    3、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进口原材料、出口产品时主要使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
司的经营业绩。未来,如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公司未能准确判断
汇率走势,或未能及时实现销售回款和结汇导致期末外币资金余额较高,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国际贸易摩擦升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产品实际在国内使用,暂未受到国际贸易摩擦的直接
影响。但公司下游客户的消费类电子、半导体等领域,均为全球化产业链,如果
未来国际贸易摩擦升级,不排除下游客户的终端产品需求受到影响,继而沿产业
链传导,影响公司产品的销售。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天准科技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增减幅度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
营业收入                          465,019,744.47     371,736,511.49        2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24,203.41      2,208,624.53        4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458,051.26     -5,654,963.02      不适用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1,959,115.18   -226,710,154.21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509,489,905.42 1,539,875,198.22         -1.97
总资产                           2,746,542,490.87 2,591,476,461.37          5.98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64          0.0115               42.6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64          0.0115               42.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182         -0.0294               161.9
 每股收益(元/股)

                                        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0           0.15   增加 0.0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0.23          -0.38   增加 0.61 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0.61          29.79   增加 0.82 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501.97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5.09%,主要
系公司在半导体及泛半导体及新能源汽车领域收入同比大幅增长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2.4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41.45%,受公
司股权激励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费用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影响为 2,189.13 万元。在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报告期内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为 2,501.55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 2.3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9,195.91 万元,主要系随着公司销
售规模不断扩大,员工数量持续增长,公司战略性原材料采购备货及员工薪酬增
加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经过多年的积累,天准科技形成了技术与创新优势、团队优势、人才优势、
质量管理与快速服务优势、品牌优势等核心竞争优势,具体如下:
    1、技术与创新优势
    技术领先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自主创新,
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近 3 年公司投入研发费用分别为 9,472.43
万元、15,459.03 万元和 21,701.19 万元,占同期收入的 17.51%、16.03%和 17.15%。
持续的技术投入为公司积累了大量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得 242
项专利授权,其中 128 项发明专利,同时取得 129 项软件著作权。经过 10 余年
的持续研发和深度挖掘,公司在机器视觉核心技术的关键领域获得多项技术突破,
具备了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设计先进视觉传感器和精密驱动
控制器等核心组件的能力。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 2D 视觉算法、基于深度学习的缺陷检测、3D
视觉算法、3D 点云处理、多传感器融合标定等机器视觉算法,并自主开发了工

                                       15
业视觉软件平台 ViSpec。该平台广泛用于公司各主要产品,服务于消费电子、
半导体、PCB、新能源、新汽车和智能网联等各个下游行业客户,成功实现对
5,000 余家客户产品的 2D/3D 尺寸及缺陷检测,形成数万个应用案例。在此之上,
公司在客户场景归纳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形成工业软件平台,帮助客户持续进行
设备优化和制程优化。
    同时,公司具备精密光机电一体化设计能力。在先进视觉传感器领域,掌握
包括精密光学系统设计、高可靠结构设计、高速高动态 CMOS 与 CCD 成像电路
设计、芯片级计算单元设计、嵌入式图像处理算法等关键技术,具备先进视觉传
感器整体研发能力。在精密驱控领域,公司具备超精密运动平台及配套的高性能
伺服驱控系统的设计能力,可有力支撑公司在视觉制程装备领域的业务拓展,同
时也为公司在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布局提供了技术保障。
    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让公司在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中保持优势,通过工业视觉
装备赋能下游客户,帮助工业企业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工业领域转型
升级。公司以积累的核心技术为支撑,深入挖掘现有应用领域,灵活应用各种技
术组合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进一步拓宽技术的应用领域,发掘新兴或未开发领
域,抢占市场先机,具备较强的技术与创新优势。
    2、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一华先生在北京理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曾就职于微软亚
洲研究院,为人工智能、机器视觉领域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徐
一华先生在历年科研与创业生涯中,曾参与多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 863
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2016 年获评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
人才,2018 年获评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徐一华在人工智能、机器视
觉领域有丰富的科研和产品开发管理经验多年来一直专注于机器视觉技术研究
及产品开发。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多年来专注于机器视觉领域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与财
务等工作,精通技术,熟悉市场,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稳定状态。稳定、优
秀的核心团队为公司的竞争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形成不
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公


                                     16
司研发人员分别为 413 人、639 人和 79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 39.86%、
39.86%和 41.64%,研发团队成员有来自微软亚洲研究院、华为等知名企业,也
有来自北京理工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知名高等学府,还有来自德国、
日本的归国人员。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覆盖面广,包括机器视觉、深度学习、测
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业设计、自动化、机电、机械设计、计算机、汽车
等专业,充分满足了本行业技术研发的需要。公司在团队与人才储备方面的竞争
力不断凸显。
    3、质量管理与快速服务优势
    公司严格按照 ISO9001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开展生产和管理工作,持续构建
维护规范化、规模化的产品制造和品质检测体系,在品质稳定性、制造效率方面
为客户提供可靠保障。公司拥有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分布在我国精密制造业集中
的华东、华南、华北、中部等区域,可以就近及时响应客户需求。相比康耐视、
基恩士等国际领先的机器视觉知名公司,公司可以为国内客户提供更为迅速、及
时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在同等技术水平下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4、品牌优势
    公司的工业视觉装备获得下游行业国际知名客户的认可,在行业里树立了良
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公司主要客户包括富士康、京东方、欣旺达、德赛、
东山精密、英飞凌、隆基、博世、三花智控、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的产品在
行业里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5、规模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工业视觉领域,目前已经发展为工业视觉装备龙头企业,从
2016 年至 2021 年,公司的市场占有率逐年稳步提高,展现出较强的行业竞争力。
随着公司的进一步积累,通过平台化建设、产品方案持续迭代、供应链持续优化,
将会从效率、技术、成本等方面体现出规模化的优势。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 1-6 月研发投入 14,235.82 万元,持续的技术投入为公司积累了

                                      17
 大量技术成果,经过 10 余年的持续研发和深度挖掘,公司在机器视觉核心技术
 的关键领域获得多项技术突破,具备了开发机器视觉底层算法、平台软件,以及
 设计先进视觉传感器和精密驱动控制器等核心组件的能力。
                                                                        单位: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06,689,351.22    94,292,465.28                 13.15
资本化研发投入                35,668,835.79    16,433,217.18                117.05
研发投入合计                 142,358,187.01 110,725,682.46                   28.5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30.61            29.79     增加 0.82 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25.06            14.84    增加 10.22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持续保持高研发投入,围绕机器视觉、精密光机电等技术领域,深入展
 开知识产权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 113 项,其中发明专利申请 80
 项,获得专利授权 75 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55 项,获得软件著作权 20 项。截
 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专利授权 242 项,其中 128 项发明专利,累计取得 129
 项软件著作权。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高强度的研发投入,以此不断加深行业应用能力和技术
 能力双护城河。通过与各行业头部客户紧密合作,不断深入应用场景,开发高适
 用性的精准解决方案,完成新一代光伏硅片分选机、激光直接成像设备等设备的
 研发,深入 FPD&PCB 缺陷检测设备、新一代 AI 边缘计算设备、3C 玻璃缺陷检
 测设备等设备的研发,进一步进行对 3C 显示模组瑕疵检测技术、汽车悬架系统
 及子模块智能产线等的研究,同时,围绕人工智能和精密光机电两大技术体系,
 搭建有高度、强协同的人才梯队,建设科学的研发管理体系,持续打造业界领先
 的技术与产品。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18
    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累 计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745,915,937.70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银行手续
费后净额为人民币 59,540,446.29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81,896,180.45 元: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9 年 7 月 8 日募集资金总额                                    1,234,2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0,930,754.71
 2019 年 7 月 8 日募集资金净额                                    1,133,269,245.29
 加: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59,540,446.29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45,915,937.70
 减:项目结题永久性补流                                            164,997,573.43
 减:暂时性补流                                                    200,000,000.0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81,896,180.45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
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
                                           19
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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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晏   璎                    郑   瑜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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