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5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9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22 日,并
同意以 1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0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1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