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2020-06-30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和存货风险的提示
性公告。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收到由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 200
万元融信凭证,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深圳比克支付的由众泰汽车股份公司
出具的 3,5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其中,200 万元融信凭证已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到期,3,5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于 6 月 23 日付款期限届满,上述融信凭证
及商业承兑汇票的出具方到期均未能支付款项。由于预计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较
大且融信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公司在收到时未将该等商业承兑汇
票和融信凭证作为回款而终止确认相应应收账款,故本次未能支付款项不会影响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格
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时
根据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充
分情况。如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鉴于当前公司尚未对上述应收账款取得比克动力相应财产保全,因比克
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及时还款的重大风险。
一、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回款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和存货风险的提示性
公告。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的余额为 10,735.76 万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8,588.60 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 80%,此后公司对比克动
力的应收账款收款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29 日,公司累计收到比克电池电汇 19.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 20 万元,对比克动力销售配件 19.88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收到由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 200 万元
融信凭证,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深圳比克支付的由众泰汽车股份公司出具
的 3,5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其中,200 万元融信凭证已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到
期,3,5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已于 6 月 23 日付款期限届满,上述融信凭证及商
业承兑汇票的出具方到期均未能支付款项。由于预计到期无法兑付的风险较大且
融信凭证出具方不承诺或保证到期兑付,公司在收到时未将该等商业承兑汇票和
融信凭证作为回款而终止确认相应应收账款,故本次未能支付款项不会影响公司
应收账款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可科技”或“公
司”)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克电池有
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和郑州比克合称“比克动力”)的应收账
款余额合计 10,716.63 万元。鉴于当前存在的回款风险,公司目前已对该部分应
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8,588.60 万元,综合计提比例达到 80%。
二、比克动力应收款项的后续催收措施
公司目前虽然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 80%,但仍
将继续积极通过上门催收、商务协商乃至诉讼保全等方式,追缴全部应收款项,
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与比克动力洽谈应收账款回款计划及财产担保
事宜,以及正在履行的合同后续执行计划。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最大程度的保障
公司权益:
(1)与比克动力洽谈切实可行的回款计划,目前尚无正式签署还款计划;
(2)取得比克动力及实际控制人等对上述债权的资产保全,包括且不限于
资产抵押、个人担保等;
(3)保留随时进行法律诉讼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或
将损失降到最低;
此外,公司将持续跟进比克电池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追缴货款,并将在严
格控制应收账款风险敞口的前提下,与比克电池保持业务合作。同时,公司将及
时根据比克电池的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进一步评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
充分情况。
三、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鉴于当前公司尚未对上述应收账款取得比克动力相应财产保全,因比克
动力的实际偿债能力等因素,其可能存在无法及时还款的重大风险。
2、公司在 2019 年年报已将比克电池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提高至
80%,后续将根据比克动力回款情况以及经营状况与偿付能力等因素,综合评估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如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将对公司当期
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