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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下午 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以
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
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募集资金配置,提供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
 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将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
 果为:同意 3 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
无项目规划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浙江杭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