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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 2020 年 4 月 6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实施 2020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1,228 万
元,占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9%;公司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
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
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
进行严格审查,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召开以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和公司的合
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正常并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387,579.96 万元,同比上升 1.26%;负债总额为
130,852.82 万元,同比下降 18.45%。资产负债率为 33.76%,同比下降 8.16 个百
分点。2020 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1,492,867,989.37 元,同比增长 13.70%,
上升主要原因为受新能源汽车产量增长的影响,动力锂电池需求量的增加,相关化
成设备的需求量上升;实现利润总额 425,258,661.34 元,同比增加 27.31%;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1,938,769.07 元,同比增加 27.7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 2020 年经营情况和分析 2021 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 2021 年度预计完成最终验收计划确认收入销售额
较去年相比预计增长不低于 35%。考虑海外客户受疫情影响,导致 2020 年度合同以
国内客户为主,为更好地应对国内客户的竞争环境并扩大国内客户的市占率,公司
综合毛利率将比 2020 年度有所下降。计划 2021 年利润总额及净利润预计较 2020 年
增长不低于 30%。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同时,也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
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
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
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
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
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1-010)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为妥善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参考 2020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
况,批准公司于 2021 年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为 10 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
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涉及的相关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可向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
计机构,聘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结束之日止。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
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