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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确定归属股份数量分别为 169.5 万股、39.5 万股,归属股
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已于近日完成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最终向
153 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209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0,100.00
万 元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40,309.00 万 元 , 总 股 本 由 40,100.00 万 股 增 加 至
40,309.00 万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增加注册资本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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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00 万元。                             40,309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总数为 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壹 股 40,309 万股,无其他种类。
元,发行后普通股总数为 40,100 万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40,100 万
股,无其他种类。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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