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1-25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
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到会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
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24 日,并同
意以 2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4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