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04-02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动力电
池有限公司签署付款协议,约定由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公司支付 1,800 万元,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向公司支付 1,876.74 万
元。若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深圳市比克动力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按约定履行付
款义务,则公司自愿放弃除郑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3,676.74 万元外的
其余款项。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比克动力支付的 1,876.74 万元,至此付款
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公司自愿放弃除比克动力支付货款 3,676.74 万元外的其余
款项。
一、比克动力应收账款回款的进展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对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比克”)、郑州比
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称“郑州比克”,深圳比克和郑州比克合称“比克动力”)
应收账款和存货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 1 月 6 日披
露了关于应收账款回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对比克动力应收账款的余额为 9,113.03 万
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8,588.60 万元,综合计提比例为 94.25%,此后公司对比克
动力的应收账款收款情况如下: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累计收到比克动力 755.77 万
元,对比克动力销售配件 34.31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对比克动
力的应收账款余额合计 8,391.57 万元,公司目前已对该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
准备 6,753.26 万元,账面净值 1,638.31 万元。
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比克动力支付的由众泰汽车股份公司出具的
3,50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其中 1,000 万元已于 2020 年度兑付,剩余 2,500 万
元,公司在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中已申报债权,经审查完毕确认普通债
权 2,590.98 万元。根据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每 100 元普通债
权分得约 7.70416025 股众泰汽车 A 股股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比克动力签署付款协议,约定比克动力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杭可科技支付 1,800 万元,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向杭可科
技支付 1,876.74 万元。若比克动力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则公司自愿放弃除比
克动力支付货款 3,676.74 万元外的其余款项。若比克动力未按上述协议按期足
额付款,则协议无效,比克动力仍应按照实际欠款数额向公司支付全部欠款及逾
期利息,同时比克动力同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到比克动力支付的 1,800 万元,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比克动力支付的 1,876.74 万元。至此付款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公司自
愿放弃除比克动力支付货款 3,676.74 万元外的其余款项。
二、对公司的影响
比克动力已按照协议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公司累计收回现金 3,676.74 万元,
同时,公司对众泰汽车 2,590.98 万元债权转换成众泰汽车股票后,鉴于该部分
众泰汽车股票尚未到账,最终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会计处理对本期报表的影
响,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因此,本协议的执行预计会对 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产生有利影响。
三、相关应收账款风险因素提示说明
1、该付款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公司对比克动力的应收账款已公司将持续
跟进比克动力的生产经营状况,并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与比克动力保持业
务合作。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比克动力支付的 1,876.74 万元,至此
付款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公司自愿放弃除比克动力支付货款 3,676.74 万元外的
其余款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应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