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杭可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07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可科技”或“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 日通过电话、邮
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曹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骥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4 月 6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28 元/股,向 245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公司此次审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
会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854.71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预计剩余金额 1,108.94 万元及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745.77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本次拟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40,0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原材料
采购、市场开拓及日常经营活动支出等。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本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2022-021)。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