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 2021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 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陈林林、徐亚明、钱彦敏 2022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寸董事: 2022年4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心 独 ≡ 丛 董 事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