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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可科技:杭可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
了解,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
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客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仁


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