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可科技: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29
证券代码:688006 证券简称:杭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
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林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
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国内海外市场并重战略,加大海外市场布局,推进海外工厂
建设,深化与国际头部客户的合作,有效提高国际知名度及市场地位,同时,为
进一步完善锂电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促进产品更新迭代实现降本增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
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以下简称“《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
称“《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公司拟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以下简称“GDR”)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
1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或“本次发行”),GDR 以公司新增发的人民币
普通股 A 股(以下简称“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
限公司,并根据 GDR 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
行 GDR。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案的
议案》
为深入推进公司国内海外市场并重战略,加大海外市场布局,推进海外工厂
建设,深化与国际头部客户的合作,有效提高国际知名度及市场地位,同时,为
进一步完善锂电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促进产品更新迭代实现降本增效,
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SIX Swiss Exchange)上市,GDR 以
公司新增发的 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监管
规定》《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
《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和招股说明书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符合境
内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并将在符合瑞士联邦法律和《瑞
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和招股说明书规则的要求和条件下进行。
本次发行上市事宜以及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1. 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证券为全球存托凭证(Global Depositary Receipts, GDR),以公司
新增发的 A 股股票作为基础证券,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每份 GDR 的面值将根据所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确定。
每份 GDR 代表按最终确定的转换率计算所得的相应数量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的 A 股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时间
2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 次发行
上市,具体发行时间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外资本
市场情况和境内外监管部门审批进展情况决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方式为国际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发行规模
公司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包括因任何超额配股
权获行使而发行的证券,如有,下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
10%(根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测算,不超过 40,513,300
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等除权行为,或者因股份回购、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可转债转股等导致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增加或者减少的,则本次发行 GDR
所代表的新增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数量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
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GDR 在存续期内的规模
公司发行的 GDR 在存续期内的数量上限按照发行前确定的 GDR 与基础证
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及作为 GDR 基础证券的 A 股股票数量计算确定,前述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普通股总股本的 10%(根据截至 2022
年 9 月 20 日的公司普通股总股本测算,不超过 40,513,300 股)。
因公司送股、股份分拆或者合并、转换率调整等原因导致 GDR 增加或者减
少的,GDR 的数量上限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
本次发行的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将综合考虑境内外监管要
3
求、市场情况等因素确定。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法律规定、监管机构批准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价格将在充分考虑公司现有股东利益、投资者接受能力以及发行风
险等情况下,根据国际惯例和《监管规定》《暂行办法》《瑞士联邦金融服务法案
(Federal Act on Financial Services)》和《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Listing Rules)》
等相关监管要求,综合考虑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结果,根据发行时境内外资本市
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按照 GDR 与 A 股股票转换率计算后的金额将不低于
法律法规要求或有权监管部门同意的价格。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发行对象
本次 GDR 拟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发售,拟面向合格国际投资者及其他符合相
关规定的投资者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GDR 与基础证券 A 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本次发行的 GDR 可以在符合境内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与基础证券 A 股股
票进行转换。根据《监管规定》的要求,本次发行的 GDR 自上市之日 120 日内
不得转换为境内 A 股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
GDR 自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为保持 GDR 流动性及两地市场价格稳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届时境内外市场情况及 公司实
际情况,确定设置转换限制期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 GDR 以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后国际发售的方式进行承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 发行字
[2007]500 号),公司编制了《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
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审验,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9643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
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66)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天健审[2022]9643 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 GDR 的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支持公司进
一步完善锂电后段设备境内外业务的研发、设计,生产、服务和销售网络建设等,
推动公司国际化布局,以及补充公司运营资金与满足一般企业用途等。具体募集
资金用途及投向计划以公司 GDR 招股说明书的披露为准。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
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需要,提请股
东大会同意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
日起 18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 GDR 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平衡公司新老
股东的利益,在扣除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分配股利(如有)后,本次发行上市前公
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拟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发行 GDR 并申请在瑞士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监管规定》
的要求,境内上市公司以其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应当符合
《证券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根据《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到境外上市公司
章程必备条款》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
拟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
案)》(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GDR 在
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现行《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继续适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
网站披露的《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特此公告。
6
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