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278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60,152 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独立董事:尹志尧、吕长江、刘敬东、俞波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