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澜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吕长江)2021-09-11
是指兄弟姐妹、 岳父母、 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 配偶的兄弟
姐妹等);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巳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巳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 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
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及主要负
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或者在该
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 一 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 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 一 )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 或
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 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 一以
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 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 包括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 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
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
职未超过六年。
六、 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并具备会计学专
业教授资格。
本人巳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 保证上述声明真实、 完整和准
确,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
可能导致的后果。 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
守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规定、 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 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贵, 作出独立判断,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
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