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澜起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澜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 司拟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议案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的业务,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 回避表决该议案。 独立董事:尹志尧、吕长江、刘敬东、俞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