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2-08-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澜起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澜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澜起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 号),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98.1389 万股股份。本次发行每股价格为人
民币 24.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1,938,447.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46,558,074.1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与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详见公
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
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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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
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募集资金分笔按不同期限进行现金管
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类投资产品具
有保本的特性,但部分产品收益可能受其产品性质及投资方向的影响,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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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规
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
理业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
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2年8月9日,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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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核了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
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澜起科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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