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起科技:澜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14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对《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104 名激励对象的归
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1.14 万股。本次
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独立董事:尹志尧、吕长江、刘敬东、俞波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