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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通号: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05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的立场,现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
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同意聘任徐宗祥先
生为公司总裁,提名徐宗祥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审核徐宗祥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其任职资
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
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条件,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3.同意提名徐宗祥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同意聘任徐宗祥先生为公司总裁。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