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号: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03-26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9年,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企业管治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诚信、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亲自
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
客观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
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嘉杰先生,69岁,中国国籍,未持有国外居留权,现任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北京仲
裁委员会仲裁员。王先生曾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历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04年12月至2010年12月,担任该
公司总法律顾问;自1999年7月至2004年12月,担任该公司法律
部总经理。王先生亦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历任多个职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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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自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担任该公司法律部处长;自1991
年12月至1998年11月,担任该公司法律部副处长。王先生于1987
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于1983
年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
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津恩先生,65岁,中国国籍,未持有国外居留权,现任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0年3月至2013年8月,陈先生曾担任中
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自2012年9月至2013
年3月,陈先生还曾担任百宏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
股票代码:2299)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亦曾于中国节能环保
投资公司担任多个职位,包括自2004年10月至2010年3月,担任
该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2001年9月至2004年10月,担任
该公司副董事长。自2000年11月至2001年9月,陈先生曾担任中
央企业工委监事会工作部部长。自1998年8月至2000年11月,陈
先生担任国家人事部稽查特派员总署办公室副主任。自1988年7
月至1998年8月,陈先生曾于国家人事部职称司历任副处长、处
长、助理巡视员职务。陈先生于2000年7月毕业于澳门城市大学,
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1978年7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直升飞机设计专业。自2015年5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
陈嘉强先生,68岁,中国香港籍,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4年11月起,担任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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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股票代号:1618;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号:601618)
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自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中国中
车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票代号:1766;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号:601766)独立非执行董事。陈先生历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高级助理、税务
部经理、中国服务部高级经理,香港启祥集团首席财务官。陈先
生自1994年1月至2008年12月,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驻京合伙人,税务及投资咨询服务部驻京主管合伙
人、不良资产交易咨询服务部主管合伙人。陈先生曾担任中国香
港地区商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并于2000年和2003年担任该会会
长。陈先生毕业于香港理工学院会计专业,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
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
员协会会员,澳洲会计师公会会员。自2018年8月起,担任本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桂清先生,64岁,中国国籍,未持有国外居留权,现任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1990年2月至2018年3月,在中国铁路工程
总公司历任多个职位,包括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总经理、副董事长。姚先生自2007年9月至2018年3月,在中国中
铁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股票代号:390;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号:601390)历任多个职位,包括副总裁、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副董事长;其中自2010
年8月至2018年3月,担任其执行董事。姚先生自1971年12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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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2月,在中国铁道部第三工程局历任多个职位,包括团委
组织部部长、团委书记。姚先生为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央党校,
获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自2018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全体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9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2次、董事会会议11次
(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51项)、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4次
(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9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
并表决通过议案1项)、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
案1项)、质量安全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1项)。
全体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
股东大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会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审议51项议案,未对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
议,并对其中对外担保、选举董事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等有关会议。会议具体出
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股东大 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管理 薪酬与考核 提名委 质量安全委
事姓名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员会 员会
王嘉杰 2 10 4 — 1 1
陈津恩 1 11 4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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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强 2 10 4 1 — —
姚桂清 1 11 — 1 1 1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多次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题培训、
国资委中央企业外部董事课程培训等;通过阅读公司文件和了解
相关信息,独立董事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公司治
理的情况,为履职提供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深入了解了A+H股上市公司应遵守的境
内外监管机构规定、董事履职尽责行为规范及信息披露要求。10
月,全体独立董事赴塞尔维亚参加第四届中国-中东欧国际创新
合作大会,期间前往匈塞铁路项目部驻地,听取项目部汇报工作,
参观实验室并赴项目现场调研考察,撰写调研报告。此次赴塞考
察活动为中国通号顺利推进匈塞铁路项目建设、提升海外品牌形
象、扩大国际影响力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对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被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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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
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检查认为公司2019年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三)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赵晓东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关于聘任张志辉为公司副总裁
的议案》(第三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关于聘任邱巍为股份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相关授权代表的议案》(第
三届董事会第14次会议)以及《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第
三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上述提名人选符合任职资格,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
制度,经考核后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因此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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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组成)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同意续聘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建议,该议案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5 次会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
投资回报。报告期内,《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滚
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特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相继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5月实施。全体独
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分红比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
序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能够
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的现金分红政策和中长期股东回报规划。
(六)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严格履行上市发行时所作承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
无房地产相关资产,也不再开展房地产开发业务,未发生违反承
诺履行的情况。公司股东亦严格遵守其作出的相关承诺,未发生
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七)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联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要
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露信息,保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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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公告及通函均按照
规定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和指定报刊,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
息披露义务,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推动公司继续按照财政部、证监
会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
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
公司内部控制负责部门的工作汇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
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序、运行有效,保障了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1 次质量安全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
会议资料规范、充分、送达及时。各专门委员会在 2019 年度内
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协助公司在重大事
项决策、董事会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完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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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审慎地发表意见和建议,进
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较好地维护了股
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诚信与勤勉的态度,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健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王嘉杰 陈津恩
陈嘉强 姚桂清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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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嘉杰 i-1τ丸
陈嘉强 姚桂清 2分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