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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通号: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8-31  

						证券代码:688009           证券简称:中国通号           公告编号:2020-029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 年 8 月 28 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
(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度、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
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铁路
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35 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8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5.8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53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175,657,626.77 元后,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10,354,342,373.23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全部到位,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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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172338_A01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
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利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增加公司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
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
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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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方案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方案情况具体如下:
                                        预计投资金额             预期年化
序号         受托方          产品类型                   期限                 收益类型
                                          (万元)               收益率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1                           大额存单     245,000      12 个月    3.8%      保本保收益
          限公司清华园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                           大额存单     25,000       12 个月    3.7%      保本保收益
            司北京分行



       公司与上述受托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情
 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
 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总体风险可控,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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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
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资金
管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保本型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
    (3)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包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
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7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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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
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27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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