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 独立判断,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的追 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