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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光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
独立判断,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参与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大数据”)
的增资扩股,有利于促进光学产品在人工智能、大数据应用、物联网领域的加速
应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整体利益。本次投资入股价格综合考虑了挂牌底价及
交易定价机制,并结合星云大数据经营状况、行业发展前景及过渡期损益安排,
同时明确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900.00 万元且入股价格不超过星云大数据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的 120%,定价公允合理。相
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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