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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3-02  

                        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1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 687,6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3,581,943 股的比例为 0.45%,回购成
交的最高价为 25.39 元/股,最低价为 24.34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711.84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
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